第三十章好萊塢[第1頁/共5頁]
羅斯福旅店位於好萊塢的中間,聞名的星光大道、環球影城、貝佛利山都近在天涯,幾近統統的好萊塢明星都曾入住過,曾被功德者評為環球十個最驚悚可駭旅遊景點,因為傳說在這家旅店裡,能夠看到那些死去的明星幽靈,比如瑪麗蓮・夢露曾住在246房,很多人在阿誰房間的大鏡子裡看到了她的身影閃現。
兩人常常在剪輯室裡爭辯,比如一段晃來晃去的鏡頭,許鞍華說能夠增加懸疑氛圍,譚家明說會拖慢電影節拍,公說私有理,婆說婆有理。
沈衝舉起酒杯,遙對著遠處的貝弗利山,悄悄說道:“乾杯,好萊塢!”
以是他挑選了第二個彆例――找一個代理人,作為安設在好萊塢帝國裡的木馬,察看好萊塢的風吹草動。
李開元試著掙紮了幾下,冇有離開沈衝的魔爪,然後很快就淪亡了。
沈衝來到洛杉磯的第二天,就進了CAA的辦公地點,他冇有甚麼電影項目能夠談,因而想了個歪招――出3萬美圓,請CAA幫手,安排他和芭芭拉-菲爾頓共進晚餐。
“3萬美圓!”李開元一進房間,就對著沈衝大聲嚷嚷,“你是錢多的冇處所花嗎?”
不過固然如此,CAA此時在好萊塢,仍然算不上至公司,隻要19個員工,就和正窩在西雅圖埋頭生長的微軟一樣,處在發作的前夕。
“我吃甚麼醋?”李開元氣的直哼了哼,說道:“我是恨你做冤大頭,竟然花了3萬美圓,請一個老女人用飯!”
沈衝一來錢少,二來他也不需求融入好萊塢,他隻需求曉得好萊塢這個圈子內部的一舉一動。
“元元姐,妒忌啦?”沈衝一邊脫下外套,一邊笑著說道:“你不是說不管我找彆的女人麼?”
1975年,奧維茨與四名朋友一起,建立了創新演藝經紀公司(CAA)。(注1)
但是再剪就不那麼順利了,許鞍華幾近每個鏡頭都想要,畢竟都是她親身拍出來了,譚家明一刀下去,那些費了她很多心機的鏡頭就冇用了,豈能不心疼。
“你還說!”李開元雙眼瑩瑩,都將近氣哭了,“你知不曉得贏利很難的?你動動嘴,我就要跑斷腿,你知不曉得3萬美圓是多少錢?在香港都能夠付一套屋子的首付了!”
創業之初,五人共用一間辦公室,辦公設備都是從二手市場淘換的,五人兩年內冇領過人為。30年後,CCA在好萊塢有本身的辦公大樓,有600多個員工,好萊塢三分之二的一線明星都是它旗下的簽約藝人,不但如此,它還具有頂級的製片人,導演,編劇,作家,音樂人等等資本,能夠一條龍的供應電影製作全套班底,成為好萊塢幕後的王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