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流浪,不必去遠方

第1章 出發[第1頁/共2頁]

身前是一對白叟,手牽手。好敦睦。

身後三五結伴少女,談笑不止。好歡樂。

行裝簡樸。一個登機箱,一個雙肩揹包,一台相機,我便出了門。在出租車上,司機問我是去出差嗎?我竟一時語塞,無言以對。我乃至不曉得本身此行的目標,隻是莫名便到達機場。登機的時候,幾次摩挲著登機牌。頃刻恍忽,不知本身身在那邊,將要去往那邊。

而我是獨獨一人,無所想,無所念。

每小我總有如許的時候--熙攘的人群當中,你清楚站立日光灼目之地,卻彷彿置身潮黑通俗的暗處。人間熱烈騷動皆是與你無關。你隻是你。單獨一人。無所依傍地冷眼看人間。是彷彿可被忽視、毫無存在感的一個時候。無人想到你。你亦記不起任何人。因而,你便有了一個能夠掩麵痛哭的來由。

寫稿為業的好處,便是,想走就走。

日光越來越暗淡。

路途越來越冗長。

此生是不能與你相見了。但想著如有來世,必然跟隨你擺佈,做你的門徒。聽你講說那些產生在路上的傷歡悲喜。若能有幸與你同業,天然是再美好不過的事情了。文學上的野心,敵不過和你觀光的一日表情。廈門,你去過嗎?如果冇有,來生,我講給你聽。

豐厚跌宕和多愁善感。

決定去廈門是件極俄然的事。俄然到,是在中午起床以後,坐在電腦前,想要寫些甚麼的時候,腦中一片空缺。是抽完第四根菸的時候,點開了某著名行客的部落格,看到他在廈門鼓浪嶼輪渡的照片。未經思慮地,我便訂了下午的機票。決定,飛往廈門。

三毛的散文夷易近人,又情義活潑。最大的妙處,便在於她是用本身的生命在寫。寫流浪,寫不羈的愛,寫生與死。住在戈壁的女人真是風情萬種。波西米亞長裙,披肩長捲髮。她不敷夠美豔,卻活得比誰都標緻。

身未動,心已遠。

直到昔日和順不在,你也不在。我才發明,向來就冇有毛病,人生就理應說走就走。實際胡想的事情,錯過這平生,永無下一世。去時,隨身帶了一本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

而其他的,唯有孤傲,不值一提。

這纔是最首要的。

檢票登機以後,坐在靠窗的位置。是懷著一種與人間隔斷仿若複歸於嬰孩之心態,等候。與她都是自小出世長大在本地,竟始終未能有機遇看到海。當時,她便常講:傳聞廈門的海非常美,真想跟你一起去看看。庸碌餬口之下,似有千萬阻絆,不能如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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