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第九十四章交易[第5頁/共7頁]
但是,托馬斯就不一樣了,他不過是托馬斯家屬的一個核心職員。充其量也不過是核心職員內裡的親信罷了。要不也不成能被派去主持不列顛拍賣行。他和基督山伯爵一比,那能夠說是縣令和總督之間的差異。以是,他不得不提放華有為。
“七克拉,喬先生,很明顯這一條項鍊上地的鑽石都是3坷拉大小的鑽石。並冇有你講的七克拉的鑽石。”基督山伯爵很不歡暢地問。
水晶和鑽石比較起來,當然代價上是差了很多的,基督山伯爵的鑽石能夠放心的放在華家,而不怕華有為這個大哥黑吃黑,那是因為基督山伯爵本身就是一個非常有權勢的人,華有為想黑吃黑的話,也要考慮一下結果。
基督山伯爵深思了一下,然後說:“能夠,我能夠承諾你的要求。20萬,另有等量的原質料。不過,我但願喬先生關於這個婚禮的禮品的題目上,就不要再承諾其他任何人了。”一個金婚上,呈現兩個八刀分浪的禮品,那是比鬥。如果呈現地多的話,那麼就閃現不出來禮品的新奇了。這一點基督山伯爵想的非常的清楚。20萬,那可不是一個小數量。
不過,基督山伯爵的鑽石,他還是不肯意放過的。畢竟,活著界上來講,鑽石但是比黃金還要更加硬通貨一些。就算是基督山伯爵給本身的不過是一些的鑽石原石,那燕徙也是發大財了。比起托馬斯的那一筆買賣,燕徙還是感覺本身賺了很多。
基督山伯爵哈哈一笑說:“喬老闆如此說來倒是讓人寒心了。如果我跟你等量的鑽石,那我不就虧死了,我已經探聽過了。托馬斯那傢夥讓你加工的不過是紫水晶,水晶和鑽石可不是一個層次的東西。我如何能夠跟你等量的鑽石質料。”言下之意。給你如許一個有能夠含有鑽石礦的原石。那就已經算是便宜你了。看來基督山伯爵也不是一個等著脖子挨宰的人。
但是,燕徙卻並冇有立即動手加工基督山伯爵送來的七顆鑽石。而是拿著阿誰80克拉以上的鑽石原石找到了華有為
關於基督山伯爵的創世紀的事情,歸正用不了多長的天下就會傳疇昔。還不如現在奉告托瑪斯,賣他小我情。
燕徙固然是如許說,但是,看著麵前已經被磨成分的鑽石。神仙也不能猜出來本來這些鑽石粉是1克拉的鑽石,還是7克拉的鑽石。也就是說,喬姑息算是去香港其他眼的珠寶店去買兩個小鑽石,然後磨成鑽石粉,一樣可充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