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 抓到個馬旭[第1頁/共4頁]
淩敏勸我們說道:“吃東西吧,先吃飽了再說。”
我表示了二毛一眼,二毛哈腰就去抓馬旭的腿,他急了,哭喊道:“哥……哥我真的不曉得甚麼大貨車……明天我接到我哥的電話,他就讓我安排幾小我在病院門口守著,我的人還冇到呢就傳聞出事了,然後就讓我來國道救人……”
淩敏對我說道:“馬喬就是L市的不死虎,他姓馬,傳聞他好多次都差點被人砍死送命,纔有了不死虎這個外號。”
之以是挑選塵凡酒吧,是因為這個酒吧比較偏僻比較小,屬因而那種不起眼的小處所,搶地盤都不會有人盯著的,之前我就讓老肥和小猴在這邊混日子的。我和淩敏到了塵凡酒的時候二毛他們已經把馬旭帶過來了。馬旭的頭上戴著玄色的布袋,兩隻手被捆綁在身後,他坐在房間的正中心。
淩敏問道:“他甚麼時候跑的?”
馬旭二十八九歲的模樣,長得很清秀,如果不是被我們抓到,我真看不出來他也是出來混的,特彆是他還帶著眼鏡,看上去這小我更斯文了,我們四目相對的時候,馬旭顯得很吃驚,我坐在他麵前的茶幾上盯著他,他也看著我,我們來就這麼相互對視了足足十幾秒。最後還是他沉不住氣了,對我說道:“放了我,我年老是馬喬,我二哥是馬洋,你不會冇聽過我大哥的外號吧?不死虎就是我大哥。”
“馬旭。”一小我搶著說道:“是馬喬親弟弟,馬旭,我們都是旭哥的人,但是旭哥在關頭時候他媽的跑了,把我們給丟下了。”
“你在扯謊。”我很安靜的對馬旭說道:“我不想聽到大話。”
在一個夜場的地下室,我看到三個被打的遍體鱗傷的傢夥,不然審判的一個保安對淩敏說道:“問出來了,是馬喬的人。”
淩敏看了我一眼,我微微點頭,內心有點悄悄竊喜,冇想到我還抓到了一個首要的人,也顧不上他們三小我了,走出地下室就給二毛打電話,二毛奉告我他們把人帶到了北郊區的一個小區內,平時他們就在這邊歇息。我奉告二毛這小我挺首要的,必然要格外謹慎,一小時以後把他給我送到塵凡酒吧。
“就是在國道上撞車後翻開箱貨門的時候,他發明不對勁就跑了,也冇管我們。”
“行了。”我對匪賊說道:“混到甚麼時候是個頭呢?不但是你,身邊的任何一個兄弟決定結婚我都會讓他們分開,虹姐不是喜好開網吧麼?現在網吧買賣也的確越來越好,月尾等各個場子的油水抽上來我給你在市中間開一家全市最大的網吧,另有之前大成子開的阿誰戶外俱樂部,好好運營都挺贏利的,你和虹姐就做點合法買賣就行了,淺水灣小區的屋子送你們一套,去過淺顯人的餬口,冇事的時候我還是會去你和虹姐那用飯,我懶!我還饞,我離不開虹姐做的美食,而虹姐這輩子都不能分開你的庇護,彆躊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