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商人、妖魔和三個老人(1)[第2頁/共4頁]
“快講!”我催促道。
“你剛纔吃完椰棗扔的核兒恰好打在我兒的胸口上,我兒的性命立即就就義在你手裡了。”
“仆人,我並不奇怪財帛,但我有兩個前提。一是讓您的兒子娶我為妻;二是必須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答應我將那害人的刁婦變成一隻羚羊,並把她關起來。不然,即便是我過了門,這狡計多端的女人也會搞得我日夜不得安寧。”
女人笑了笑,說:
“仆人,我有一事相告。我信賴這對您我來講都是好動靜,您聽了準保歡暢。”
“妖怪啊,您是萬魔之王。我想給您講講我和這隻羚羊的故事,您聽了以後.如果感覺它很古怪,您能不能開恩把這個販子的性命賞與我三分之一?”
妖怪信賴了販子的話,放他走了。販子回到故鄉,立即動手措置統統事件。該還錢的還錢,該退押的退押。他把老婆、孩子和親戚以及他們的妻兒長幼都調集來,奉告他們產生的事情,並立下遺言。世人聽罷都悲傷地捧首痛哭起來。他在家中一向住到年底,再不敢擔擱,清算了一下東西,夾上本身的壽衣,同妻兒和前來送行的親朋老友一一告彆。想到這一去再也見不到他們,販子禁不住嚎啕大哭了好半天,最後一步三轉頭,萬般無法地上了路。他走啊走啊,一向走到阿誰花圃。這一天恰好是除夕。販子觸景生情,坐在那邊為本身的不幸遭受冷靜地抽泣。正在這時,一名白叟俄然來到他麵前,手裡還牽著一隻用鏈子拴著的羚羊。他同販子打過號召後,問道:
“好,一言為定。”我對她說,“除了承諾你的兩個前提外,你父親現管的統統財物十足歸你統統。至於那壞女人,你如何措置都是合情合法的。”
“我如何會殺死了你的兒子呢?”
這隻羚羊實在是我的親叔伯mm,她很小的時候我就把她娶進家裡。婚後我們朝夕相處三十來年,可惜她冇能為我生下一男半女。因而我又娶了一房。第二個老婆為我生了個男孩兒。這孩子長得有模有樣,可清秀了,一對眼睛閃閃發亮,兩道眉毛又濃又長,頭是頭腳是腳,像一輪滿月似的招人喜好。他垂垂長大,直到十五歲那年,我為了辦一批貨出了趟遠門。我的堂妹――這隻羚羊,自幼學過些算命和妖術,她趁我不在家,對他們母子二人施了邪術,把我兒子變成一隻牛犢,把他的媽媽變成一頭母牛,送給了放牛的。過了很長一段時候,我回到家裡,問起他們母子。我的第一個老婆答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