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血洗大本營[第2頁/共4頁]
我被麵前驚悚的一幕嚇得連連發展了好幾步,心說:此人如何看都已經死透了,現在不會是詐屍了?
我驚得跌坐在了地上。向後發展了幾步,俄然。有甚麼東西猛地大力的抓住了我的肩頭,我前提發射的就揮動了拳頭,卻被其抓住了。
我把設法同瘦子說了一遍,瘦子大笑著對我說:“行啊,老鄭,要說這鬼主張,誰能比得上你。”
當我把頭探出空中感受暖和的陽光時,立即聞聲麋集的槍炮聲從四周八方傳來,煙霧環繞的遠處,能夠看有人影在明滅。
立即遐想到是,有人趁我們出去尋人的時候。前來這裡偷襲了。但是那些南蠻子應當不會這麼不講道義,我們剛剛纔進山,就等不及脫手了。按說。他們應當在最後的時候,等我們人困馬乏的時候再脫手,這纔是上策,如何現在就等不及脫手了,這對他們並冇有太大的好處。
一陣槍聲響起,一排排地穴狼蛛回聲倒地,殘肢四周飛濺。這時,一隻體型龐大的地穴狼蛛已經行至車隊近前,一隻前肢插進了車子內,成果拔不出來,瞬息間便被車身前麵的人射成了篩子。而一群西瓜大小的蜘蛛也隨後湧上汽車,但又在瞬息間,被放射出的火苗燃燒殆儘,看來車前麵的人照顧了火焰放射器。
倒在他近前的兩具屍身,固然臉部能夠辨認,但是身材倒是缺殘不全,一小我被梁柱粗細的硬物貫穿腹部,五臟六腑都不見了蹤跡;彆的一具屍身被硬生生的撕扯下了左臂,空中上噴濺了一地的鮮血,脖子左邊像被大刀砍斷了一樣,腦袋耷拉在肩頭上。我看他上冇有兵器,隻要胸前掛著兩個64式香瓜手雷,因而籌算從他的屍身上麵撿起來,掛在身上用來防身。
不一會兒便跑到了亮光的近前,但我冇有停下腳步,當眼睛漸漸適應了刺目標光芒時候,就發明腳下的路開端斜線向上,我已經跑上了一個斜坡。最後陽光直接暉映到的處所,因為坡度變陡,我必須手腳並用的攀爬,才氣穩住身材持續行進。
瘦子起首從一個屍身上麵拽下了兵器,是把79式的衝鋒槍,7.62的口徑,俗稱是“一代叢林沖鋒槍”,比仿造的50式和54式衝鋒槍,重量輕了很多,體積較小,槍托能夠摺疊,照顧便利;火力較強,可單發、連發,利用便利快速,在行軍奔馳的狀況下,也能射擊殺傷200米內的有生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