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遊戲競技 - 異時空大宋 - 第八十三章 以公意的名義(一)

第八十三章 以公意的名義(一)[第1頁/共3頁]

李子銘從另一間屋子裡走出來,施施然坐下。程祁欠了欠身道:“子銘兄為本委員會供應專業的法律支撐。通過充分的相同與會商,我們將以委員會的名義向壽州府推事院提出有史以來的第一起公益訴訟。”

比如艾帆在亳州任推事官的時候曾經碰到過一起“禁食豬肉案”。亳州某坊有天方教徒居住,一日搬來了隔壁鄰居賣豬肉郎李某,李某沿街開店賣豬肉,天方教鄰居以為不乾淨,告到推事院要求製止李某在此賣豬肉,李某以為“趙官家未有明法製止百姓賣肉”,被告所告於法無據。

遵循他們給出的定義,所謂的社會公益,並不是說有很多人受害,而是說團體社會的好處受損――重視辨彆多數人和公家,這是程祁特彆誇大的――宇星的腦筋轉了兩轉以後,頓時就明白此中的關頭之處了,內心不由得對程祁多了幾分敬佩――當然,他不會曉得,這實在是另一個時空中,有位叫雅各布・盧梭的天賦率先提出的,公意與眾意的辨彆。

黃陽也是唯恐天下穩定的:“夫子說過,不患寡而患不均啊。”

宋國的推事官們,在碰到疑問雜症的時候,有法條的從法條,冇有法條的能夠從判例,冇有判例的能夠從法理,法理有多個解釋的能夠按照本地的民風判案。

南海合眾國恰好相反,宗周法係最發財的是行政法典,刑法典和民法典都是行政法典的兩翼。而陸地法係中居於核心腸位的是海商法典,通過一部同一的海商法典把南海十幾個諸侯國的貿易體係相同了其來,但每個諸侯國的淺顯民法、行政法和刑法都有所不同。如許,分歧的島嶼,乃至同一個島上分歧的法庭都能夠合用分歧的法律,法官更多地是根據本國的風俗法停止裁判。

遼帝國的宗周法係最大的特性是法典化、同一化,法院嚴格遵循成文法典停止審判,並且法院同時也是行政部分,號稱“帝國雙柱”。法官之間有上劣品級的乾係。

法官有按照本身內心停止法律創製的權力,這是宋國推事官與南海裁判官們的共同之處。行動委員會的委員們分歧以為,能擔此大任者,非首席大推事官艾帆艾前輩莫屬。

之以是大師最後會商出來這麼一個計劃,也還是托了大宋帝國法製(相對)完美的福分,三權分立體製下的司法官們有較多的自主權力,並且按照學者們的分類,宋國所用的法係爲所謂的中華法係,既分歧於遼帝國的“宗周法係”,也分歧於南海合眾國的“陸地法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