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配製藥水[第1頁/共3頁]
“那就任人牙子在西溪橫行?犯官家的人就不是人了?!”夏仲談忿忿不平!
可不就是不當人看的,有多少抄家的犯官,家眷是給發賣了,乃至送到歌樓教坊這些不堪的處所,他們家隻賣了下人,女眷能跟著來江北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夏侯還是以為把夏百合先送走是對的。
五十兩銀子一封信,哪快遞這麼黑?夏百合不想為本身花冤枉錢:“爹爹,您以為我走了事就能了?西溪已經被人牙子盯上了.我走了丫丫能倖免,另有桂姐兒她們如何辦?”
“行,我去問問。”固然被天子貶到了灰塵,但夏仲談還年青,對官府還是抱有一些信心和熱忱的。
托鏢局也不是頓時就能走的,人家得要押貨到江東,纔會順道幫你去康關城,哪個鏢局也不會專門為一封信跑一趟,除非你能出大代價。
做父母的能賣掉自家的女兒,還會對彆家的孩子有顧恤之心嗎?夏家人開端是冇往深處想,經夏百合一提示,他們心更慌了,西溪真要被人牙子盯上,他們還跑都跑不了,莫非真隻能坐以待斃!?
“另有,我想做一些防身的藥水,你趁便在縣城的藥鋪幫我買了吧,分著藥鋪買,彆讓人發明瞭。”夏百合當場提筆寫藥方,說來也是榮幸,她在擔當了原主影象的同時也擔當了原主的書法功底,夏家人看到她的筆跡涓滴冇思疑。
夏百歸併冇對楊家直接脫手,她雖不是這個時空的人,但對這個時空的律法還是賜與尊敬的,性命不是也不該憑私仇想殺就殺,再說楊家真要被她一氣滅門了,就憑明天來的人牙子,官府也會思疑是夏家乾的,她不是給原主的家人找費事嗎?
夏家冇一小我能發覺夏百合半夜出去過,第二天一早,夏侯就把昨夜寫好的信交給夏仲談,讓他從速去縣城找鏢行,帶信去康關城,讓夏蓮心把夏百合接走。
夏仲談去縣城仍然是傍晚時候纔回的家,他先說他一進城就找了家鏢局,講好代價為四十兩銀子,人家包管了快馬加鞭,三日以內必然將信送到,然後他將夏百合要的東西給她。
“我們去找昌隆知縣,犯官也是人啊,本地縣衙如何能不保障我們孩子的安然呢?”夏伯洗雖如此說,但毫無底氣。
“三丫頭這個就不錯,女孩子平時出門帶上些防身的老是更讓人放心,至於甚麼江湖中人的東西,讀書人如何好用。”夏侯白了二兒子一眼,這小子自小就是個不誠懇的,本身看雜書不說,還敢給mm帶返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