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我想有個家(5)[第1頁/共2頁]
夏思雨此時就坐在薄言的身上,她固然討厭薄言,但在這個時候,她還是轉頭,悄悄的伸手,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是個安撫的意義。
但實在,他不過是隨便看你一眼,一個比較規矩的態度罷了。
薄言低頭靠近,悄悄的碰了碰她的嘴角。奇特的是,他明顯籌辦做那事,可神采冇有一點平常的狼一樣的光,仍然是有點哀傷的。
或許是因為薄言的眼神太不幸,不幸裡另有一絲倔強,讓她冇有收回擊。等她被薄言放在書桌上的時候,等薄言把四周的書都清理潔淨,她才恍忽間驚覺:臥槽,本身又被他騙了!
她不想吃藥,吃藥傷身材。連她都冇發明,她現在的反對,不是把他趕走,僅僅是他冇做辦法!
但她還是要對峙著用一隻手推他的肩膀,有點焦心但又很果斷:“不可,冇有辦法。”
夏思雨跟他熟諳這麼多年,第一次看到薄言如許的眼神。女人都是有同理心和母性的,看著敬愛的植物,敬愛的人類幼崽,或者跟幼崽差未幾的敬愛年下弟弟,都會忍不住的去垂憐。
又或者,是因為薄言卡死了她的線路,她不能逃竄。
他不幸個毛線他不幸,他清楚就是人精,他是不是用心裝的,就是等她羊入虎口?
而此時現在,薄言竟然用他的臉,去蹭夏思雨的手掌。他冇扮裝,皮膚還是很光滑細緻的,耳鬢和下巴的胡茬,略有點紮手,卻帶來一種奇特的刺激感,像是小奶狗第一次換了被毛。
他當真起來,眼睛微眯,無形中又有一股威壓,彷彿在覈閱,在摸索。
可此時現在,她發誓,她從薄言的眼裡,看出了下垂眼狗狗般的眼神,就像王梓蘇那種,惹人垂憐的,讓人忍不住想踐踏的,想把好吃的都取出來的那種。
他的髮絲不像王梓蘇那樣,疏鬆的,金飾的,還帶一點微卷。薄言的頭髮烏黑,略有點硬。如果如許的頭髮長長了,在當代用冠帽束好,應當是非常帥氣蕭灑的那種。如果披垂開,長袍一穿,都不需求歸納,他就是魏晉風采的最好代言人。
薄言的桃花眼,在淺笑的時候像是一朵桃花,多情又無情。但在不笑的時候,隻要他在看你,你就會感覺他在存眷,在愛好。會小鹿亂闖,會害臊的不敢直視。
或許是因為這個目光,或許是方纔聽了他的故事,明顯曉得這傢夥不安美意,但她彷彿生不出甚麼力量來抵擋。
夏思雨之前一向想要揉薄言的腦袋,除了跟他打鬥的時候薅他頭髮,平常偶然候也想揉。可惜他不是王梓蘇,不像王梓蘇那樣如同被呼喚的大型犬。她如果揉薄言的頭髮,薄言就會揉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