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六十四章 獵熊槍[第1頁/共3頁]
“這支槍是帕維特地給你籌辦的,也不曉得你給阿誰瘦子甚麼好處了,他這支槍平時不讓彆人用,卻捨得拿出來給你用。槍是好槍,可惜冇碰到好仆人。”哈裡森彆看長著一張刻毒的臉,提及他感興趣的話題也是個話癆。
“不是每條狗都能當打獵犬的,光種類好冇用,還得從小停止專業練習,比如常常要帶它們進山熟諳環境。熟諳獵物,要喂生肉,要每天保持它們的活動量。並且一隻獵犬是不成的,起碼也得2、3條。我這4隻狗本年5歲,是從9隻狗裡挑出來的。彆的的狗隻能追一追浣熊。”哈裡森一番話,直接把劉老闆買狗的但願給撤銷了,這玩意也太龐大了,不是普通人能玩的,二班的也夠嗆。
“獵犬大抵分三種範例,一種是唆使犬,它們非常矯捷,目力和聽力很活絡,普通用來指導獵人去發明那些小型的獵物,比如說兔子、浣熊、禽類,它們的發作力很好,但是耐力出缺點,並且不敷凶悍,不敢麵對大型獵物。”哈裡森一看就是山林裡的熟行了,揹著一個半人高的登山包,腰帶上還掛著4隻狗的牽引繩,但是走起路來一點冇壓力。
“哎呦。。。帕維,你還挺前衛啊,我如何看著像工藝品啊。”洪濤解開槍套,從包裹的軟皮子中把槍抽出來。
“一種是尋回犬,這類獵犬嗅覺比較發財,能把獵人獵獲的獵物從樹叢、亂石堆裡找出來,更合適獵殺飛禽。”
“錯了,這是說它們受傷後的傷害程度,你曉得那隻被我打傷的野豬終究傷到那裡了嗎?”劉老闆現在也成了裡手,不曉得他是不是再編故事。
“兩槍都打中了身材,最後那頭豬還是死了,拖返來一開膛,內裡的內臟都被打爛了,心臟上都有傷,可就如許,它楞是追了我100多米,然後又跑了好幾百米,你揣摩吧。”
“賣狗!不、不、不!它們是獵手的家人,就算是受傷不能進山了,也會被好好照顧的,一向到死也不會賣的。”哈裡森一聽有人想打本身這幾隻狗的主張,立馬急了。連說了3個no。
“我嚐嚐啊,冇槍彈吧?”洪濤本來看不大上這個步槍,起首它太簡樸了,和本身設想中的那種近似偷襲槍的兵器形象相差太遠;其次一看阿誰大圓頭槍栓洪濤就明白了,這是一支純粹的步槍,也就是說打一槍就得拉一下槍栓來上彈,彆說連射了,半主動都不是。
“那裡?”洪濤揣摩著,必定是您槍法不好,冇打中關鍵唄,這還用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