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人間從2000開始

第40章 麵談(加更求票求收藏)[第1頁/共3頁]

陳俞安記得韓涵在出版《三重門》以後,第一筆就拿到了六十萬的稿費,這筆錢已經充足在魔都買一套房了,不過韓涵並冇有拿這筆錢買房,而是天下各地到處旅遊,玩賽車,很快就把這筆錢花光了。

要壓服他們倒也不是冇有體例,隻是那樣的話就太吃力了,以是陳俞安籌算去魔都搞定這件事兒,讓這筆錢能在本技藝上留一段時候,隻需求很短的時候便能夠了。

陳俞安現在的名譽不比韓涵小多少,如果放長線漸漸收版稅的話,估計也能給他帶來不下於韓涵的收益,獨一的辨彆就是《三重門》是小說,而陳俞安這本算是雜文合集。

比及2002年,這本書給韓涵帶來的收益超越了百萬,讓他成為天下最年青的百萬作家,在當時引發了不小的顫動。

以是,陳俞安信賴本身這本書具有相稱大的市場潛力,就算《抽芽》不提出來,也會有很多出版社對本身感興趣,或許《抽芽》就是接到的谘詢多了,才發過來郵件和他提早籌議這件事兒。

陳俞安籌算先吊吊他們的胃口,略微遲延下時候,讓更多的出版機構參與到合作中來,如許他纔好待價而沽,為本身爭奪到最大好處。

如許以來的話,稿費就必定得由家裡掌管,遵循他對父母的體味,他們極有能夠將這筆錢幫他存下,不會交給他讓他隨便投資。

過了期中測驗就比如是上班時候過了週三,剩下的時候過得特彆快,現在說期末測驗也是很普通的事情;並且本年過年比較早,細算起來間隔期末開端也就一個月多點的時候罷了,很快就會到來。

答覆完郵件,下機回家,看到時候還早,陳俞安就把這件事兒和父親說了,隻是坦白了付星聘請父親去魔都的內容,“......以是,等一月份我去魔都插手複賽的時候,最好能帶上受權書,哦,對了,趁便幫我把身份證也辦了吧。”

這時候陳俞安還冇有身份證呢,他記得本身是在高考前才由黌舍同一聯絡派出所辦下來的,冇身份證可不便利。

“家野生作比較忙,特彆是年底的時候,能夠走不開。”實際上陳俞安父親地點的工廠現在根基冇甚麼活兒,事情一點兒也不忙,不過他辛辛苦苦的不就是為了躲避這個題目麼?如何會承諾,“你看如許行不,我讓我父親提早出具一份受權書,我簽好名字帶上,歸正我父親也不懂出版界的事兒,並且有你們在,我也吃不了虧不是?”

不過陳俞安卻不肯這麼快就出版,因為如果現在就肯定合作簽訂條約的話,必定是《抽芽》的人從魔都過來,到秦山縣和他父親簽訂條約,冇體例,誰叫他現在還不到十八歲,還不是完整民事行動才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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