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曆史軍事 - 與君長相守 - 第七十一章 我自橫筆向天笑 (附有資料)

第七十一章 我自橫筆向天笑 (附有資料)[第2頁/共4頁]

洛涵被他冷冽的語氣弄得打了個寒噤,想想還是壯著膽量開了口:“大人,前頭漏了那些錯是我忽視了,但是那訪單上邊大多都寫著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下官遴選就好,不好辱大人青目。”

看文冊,做磨對,寫考語,隻是忙了個四腳朝天。他偏又是個斷念眼,大恒朝存國已是百年,各部中除了一心向上爬的年青人以外,凡是“無傷風雅”的朝事。老的得過且過,貪婪的從中漁利。單說考評這個事,如果滿腦筋安然致仕的吏部老尚書,最多隻是存眷一下事蹟凸起或是有背景的官員,其他人大略看看,弄個簡樸而稱職,簡而平常的考語就馬草率虎掩疇昔了。如果是一心追求的洛主事,必然先睜大眼睛好都雅看有出息的官員功業文冊,爭奪找著幾件人家的豐功偉績,幸虧高朋滿座的宴會上,阿諛阿諛大師同樂。

迂迴,委宛,必然要委宛!

洛涵想著冷澄眼裡放射出肝火,傲岸地問:“我夫人和你有甚麼乾係”,嚇得從速搖了點頭。

最早在明王朝的前身吳政權期間的《大明令》,就對處所官員考評的根基政策作了開端的規定。厥後又製定公佈《到任須知》,作為處所官員考覈的綱領性檔案,要求官員上報考評質料時,須對比《到任須知》的條目,一一申明實績,編成《須知文冊》。洪武二十三年又出台《任務條例》,建立了逐級上報、按期考查的原則。而關於京官的考評,明初“仿《唐六典》之製,自五府、六部、都察院以下諸司,凡其設官分職之務,類編為書”,“名曰《諸司職掌》,詔發行,公佈中外”。弘治年間,在《諸司職掌》的根本長停止充分和擴大,編成《大明會典》,並顛末嘉靖、萬積年間兩次重修。以上這些法律法規為官員績效考評供應了法律根據和軌製保障。考評內容和標準、考評過程、考評成果都比較公開。

洛涵在他書桌前磨磨蹭蹭,冷澄不安地皺眉:“洛大人,有這個時候在我麵前晃,倒不如多審些本子練練眼,昨兒你呈上你記下來那些,漏了多少那些官員的錯?另有其他官員的訪單在那裡?難不成你私吞了?”

老尚書和洛涵纔是普通的大恒的官員,冷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