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大贏家】第四十三章:劉文玲的決定(新書求圍觀!)[第1頁/共4頁]
“火?”
“你冇看出來嗎,那小子底子就是一隻小狐狸,你覺得這首歌他真的是白送給我的嗎?”
“如何冇乾係,我但是他的語文教員,冇有我的教誨他能寫出這麼好聽的歌嗎。”江夢琳辯駁道。
李佳妮俄然笑道:“對啊,十萬塊錢確切不是一個小數量,冇看出你這傢夥的麵子還是挺大的,一句話就讓那小子把十萬塊錢的歌免費送人。說,你們兩個是不是有甚麼不成告人的奧妙?”
“啊,你可要想清楚啊,他還是一個高中生,如果歌曲的質量普通的話,你這十萬塊錢可就真冇了?”江夢琳勸道。
一旁的江夢琳看不下去了,當即說道:“文玲,小策,你們兩個也不要這麼糾結,歸正楚洛就在這裡,一時半會兒也跑不掉,等你們想清楚再做決定,畢竟十萬塊錢不是一個小數量!”
接過李佳妮的手機,點開視頻,公然是明天楚洛登台演出的錄製的。
這下輪到江夢琳驚奇了,詰問道:“你真決定花十萬塊錢買這首歌?”
“這你就不懂了吧,白送隻是朋友間的相互贈送,而不是買賣。既然不是買賣也就不會觸及到身價的題目,從這方麵看你的阿誰門生還是很聰明很故意計的,這麼老道的伎倆底子就不像是一個高中生。”
“能寫歌那是因為人家有音樂素養,和你一個教語文的有啥乾係,你又不是他的音樂教員。”
“自降身價?”
李佳妮笑著說道:“好好好,不說了,不說了,拿過你的手機,我現在就把錢轉給你,正如你說的,這個便宜咱不能占!”
“你曉得人家為甚麼說是這首歌是免費送給我的嗎?”
“不然你覺得人家憑啥一句話就把這麼好聽的一首歌送給你了,但是我們閨蜜歸閨蜜,不過你可不能真的一分錢都不給。楚洛可不像我們,他家的前提可不好。他爸爸早就歸天了,是他媽媽靠著推小車賣涼粉把他和他mm拉扯大,很不輕易的。”
“是冇要錢,但如果我真的不給錢的話今後就不要再想和他邀歌了,以是這個錢我必須出,特彆是這首歌的質量還如此高的環境下我更得出!我可獲咎不起一個如此年青且有才調的作曲家!”
說到這裡李佳妮轉頭對著劉文玲和黃策說道:“作為你們的師姐和文娛圈的前輩,我勸你們兩個一句,能熟諳楚洛這麼優良的詞曲家是我們這些歌手的榮幸。十萬塊錢或許很多,但是如果這能從那十萬塊錢換一首能夠讓你們大火大紫的歌,這個買賣一點都不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