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帝國之我是台長

第七十三章 狀告誹謗者[第1頁/共3頁]

吳鴻濤不曉得盧俊這是鬨哪出,定性是法官的事情,哪有被告幫著定性的事理,這下他完整含混了。

“好,我頓時就去聯絡最好的狀師事件所。”

過了一會兒,瞧見吳鴻濤點頭,盧俊雙手插胸的說道:“這就對了,於其被動的接受,不如我們主動反擊,本身成為主導,讓言論跟著我們想要的方向生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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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聽到钜額數字,吳鴻濤倒吸一口冷氣,旋即,他感覺盧俊的做法太天真,定的再高,那也要有得賠纔是:“董事長,彆開打趣了,這如何能夠”。

思慮了半晌,吳鴻濤不等盧俊插話,麵色潮紅道:“還不止這些,我們將事情鬨大後,也做到了廣而告之的結果,恐怕十億的钜額索賠,在中原也是第一次吧,哈哈~既讓誹謗我們報社吃癟,又推行了《中原好聲音》這個節目。的確一舉兩得啊!高,實在是高”。

“吳總,你熟諳著名的法律事件所嗎?”

“嘖嘖~真是相愛想殺的合作乾係啊!”

見此,盧俊笑了笑:“吳總,報社歪曲我們,不就是想爭光《中原好聲音》的名譽嘛,如果持續讓報社為主導,一些不知情的大眾就算不信賴他們的歪曲,但也會對《中原好聲音》產生質疑吧”?

吳鴻濤頓時大驚失容:“不成以啊,董事長,如許會毀了《中原好聲音》的”!

說罷,吳鴻濤興沖沖的籌算分開,卻被盧俊一手製止了。

瞧見吳鴻濤吃驚的模樣,盧俊嘿嘿直笑:“當然,我們不但要告,並且要將事情鬨的眾所周知”。

吳鴻濤猜疑的看著盧俊,再次扣問道。

看著盧俊迷惑地神采,吳鴻濤解釋道:“遵循帝國法律規定,我們隻能以誹謗罪的備案標準來控告他們,隻不過,誹謗罪不好定性,就算我們最後贏了這場官司,恐怕最後也是登報導歉,這對他們來講,底子不算甚麼喪失,反倒是我們將事情鬨到世人周知的境地,卻幫忙了他們報紙的發賣......”。

不過,對於盧俊這個決定,吳鴻濤很不看好,以為有些草率,旋即苦笑的勸道:“董事長能夠是剛打仗到文娛圈,不懂內裡的道道,那些報社更本就不怕我們狀告他們,反而更但願我們將事情鬨大”。

盧俊擺了擺手:“先讓他們鬨,等他們鬨的差未幾了,我們再插手,如許的結果會更好”。

“董事長,你這是......”吳鴻濤一愣,旋即明白過來。盧俊這是籌算控告那幾家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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