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六十六章 串聯[第1頁/共3頁]
這場景...彷彿有些眼熟?
等等,歐燦?
影象中,檔案的內容是關於在拍《眉公河行動》時,給劇組做飯的太國那倆婆媳藍雅和妮妲被殺案件。
關弘濟一向在追蹤的阿誰“幽靈”,作案伎倆獨一共通點就是剝皮,如許大小的一塊人皮!
閔學在妮妲的腋下三公分處發明手心大的一塊皮膚不見了,要說是抵當傷,彷彿不太能夠。
不管如何,有了這個範圍,“幽靈”將不再是“幽靈”,他能天下性犯案而不被髮明的啟事總算有了公道性解釋。
這下好了,現在連歐燦為甚麼常常換助理,彷彿都有了公道解釋。
因為他有個天大的奧妙,以是不成能讓同一小我長時候待在本身身邊,熟諳本身的統統。
好吧,你能夠說這是個怪癖,也冇法律規定明星出門不能帶個刀片防身不是?這又算不上管束刀具。
真冇想到,一個驚天的奧妙就臥在手邊多時,他卻一向冇去翻開,如果不是明天他媽忽的提起...
然後是三人在太國被綁,閔學隻解開了本身和張浩白身上的繩索,歐燦是如何解開的?
也不知是因為冇有其他證據左證,還是曉得閔學會“感興趣”,寇晴和把從各個角度對屍身停止的詳確拍攝照片都放進了檔案。
如何會是他?
“閔學!快來吃海鮮粥!”
幽靈!
不成能!
或許不是忘了,隻是這案子產生在外洋,而當時的閔學每天連本身國度案子都忙不過來,去插手人家太國的案子能有甚麼意義?
你說這個來由太廣泛了?合適這兩點前提的職員,《眉公河行動》劇組內能夠一抓一大把?
幸虧冇有多少張,也不算太費事兒,幾分鐘搞定,傳輸結束。
再加上寇晴和不賣力此案,冇有現場勘查相乾證據,以是閔學現在能看到的,隻要最為直觀的物證...屍身!
當時看到什物時,閔學對法醫學還懵懵懂懂,冇甚麼感受,可此時再回想去,竟越想越特麼覺著是...人皮的紋路?!
兩相連絡,是否能夠申明歐燦有隨身照顧刀片的風俗?
想到這裡,閔學久久不語,連老孃的微訊都冇回。
死者身上密密麻麻的傷口,彷彿都是抵當傷,比如胳膊上那一道道傷痕,應當都是凶手持刀行凶時,婆媳倆出於防衛本能打仗利器所形成的傷。
作為事情職員...乃至是演員,跟著劇組各地跑,再普通不過了,一點都不惹眼不是嗎?
當時他不是在金三角“玩脫了”嗎,身中六槍出院,從昏倒中剛醒來不能轉動時,寇晴和曾偷偷來病院看望,說了些話,並留下這麼一份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