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圈之炫妻狂魔

第21章 賺錢[第2頁/共4頁]

“早就這麼說不就好了?”鄭霖此次是樂嗬嗬道笑,徐兼鴻感覺對方眼裡隻剩錢了……

作為一個經紀人,必必要時候為了公司著想,安希華給出這個代價,能夠說是在欺負人了。

徐兼鴻坐在一旁,聽到鄭霖的話,低著頭不曉得在想甚麼,而安希華則是笑了。

安希華在這幾分鐘以內,實在已經想了很多種應對體例,在最前麵對鄭霖的扣問的時候,才直接說道。

安希華本來還想要跟鄭霖持續膠葛,現在看到對方已經懶得膠葛,這才當真的開端闡發道。

“如許啊……”張光輝也模糊曉得楊涵雪家裡不是普通人的家庭,對鄭霖也略微瞭解,因而發起道。

如果是一個馳名譽的編劇,或者是一個馳名譽ip,安希華倒不是很介懷費錢買下來,但是鄭霖這副模樣,就是讓安希華看不慣,能夠是因為兩人第一次會晤就有些不太好,這會兒兩人幾近是針鋒相對。

在這個全麵進入鼓吹期間的文娛圈,編劇的存在,也是一種奇特的職位,以是關於分紅這件事情,鄭霖是一早就調查好了。

如果他挑選分紅,那麼最後絕對能夠拿到五千萬擺佈,畢竟徐兼鴻的粉絲就那麼多,分紅形式的話,那就真的是躺著贏利了。

“我們之前也有過合作了,這些歌曲啊,我都喜好,我們啊,就不說給不給萌萌唱,這些歌曲我都要了,還是老代價,一首二十萬,如何?”

“公司,院線,製作公司,鼓吹,演員,你覺得……你小我的代價已經達到讓我們投入鼓吹的代價了?鄭霖,你現在,在統統民氣裡,不過是楊涵雪的男朋友罷了,懂麼?”

安希華對於鄭霖的諷刺比較無所謂,不過還是出口提示道。

“《十年》這首歌的版權,我曉得你給了阿鴻,電影版權的話,你名譽不可,並且冇有甚麼其他的好的作品,何況《十年》還是改編作品,以是三百萬已經是我能給出的最大代價。至於電視劇版權,如果如果一起打包的話,一百五十萬,腳本你寫的很不錯,五十萬,如何?”

“《十年》的全數版權,一千萬買斷,如何樣?”

有些編劇一部腳本就能夠捧紅一個劇組,這些編劇在投腳本到時候,都會寫明他們是需求分紅還是買斷,普通冇馳名譽的編劇都會挑選買斷,比及有了名譽以後,則是挑選分紅。

“這些也都是建立在阿鴻的粉絲群體身上,關於《十年》這個腳本,如果冇有了阿鴻,那麼這個腳本隻是最淺顯不過的腳本了。”安希華再次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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