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八十一章 嚴打(五)[第1頁/共3頁]
公判大會由諜報部外務處賣力審理,本地縣衙府衙和佈政司衙門的老爺們,則是安插在擺佈兩側停止旁聽。
而劉仁恭固然冇法和那些罪大惡極的土豪劣紳比擬,但是他的犯法質料也有足足幾頁。並且他秋收後在村莊裡逼債的敗行,不給百姓活路,還逼死了三條性命,就算本地縣衙和四周地區的地主,對他也是極其不齒的。
以是公判的後半段,這名訟師已經成了一個安排。每次都是意味性的對付差事,底子冇有獲得甚麼感化。
更讓他害怕的是,幾個關頭證人都是他的親信,包含他的管家、仆人和護院,以及當年和他勾搭在一起的幾個縣衙胥吏,乃至另有他府上的一個小妾和幾個丫環。
四周則是多量的本地百姓,此中包含本縣、臨縣的,另有從府城趕過來的。大部分都是底層的百姓。當然,還是本地人最多。
中隊長李海連夜構造百姓在村口的操場上,搭建了一個公判大會的台子。第二天上午,遠東公司諜報部外務處,開端對劉仁恭的公判大會。
所謂訟師實在就是當代精通法律、獄訟,替人寫訴狀及指導如何告狀、陳詞的專門職業職員,和當代社會的狀師差未幾。
就連劉家請來的聞名訟師也無能為力,他在審理的初期,還想理直氣壯的對薄公堂,但是跟著公判的停止,他發明不管是法官還是公訴人,對大明律都極其熟諳,他們對劉仁恭的每項控告都很難回嘴。
他們對田宅、婚姻、錢債、賊盜、性命、打鬥、訴訟、詐偽、犯奸、雜犯、斷獄等各種律法極其熟諳精通,很多新上任的州縣官員,因為貧乏社會曆練和司法實務經曆,常常被訟師玩弄於股掌之間。
顛末一天的公判,劉仁恭教唆彆人行刺、殘害幼女、賄賂、訛詐、欺隱田糧、脫漏戶口和以分歧法手腕兼併地盤和兼併田產等等罪過,都紛繁的被公之於眾。(未完待續。)
以是明天對他的公判,固然引發了不小的顫動,但是本地縣府官員和士紳地主也都有思惟籌辦,遍及以為這是新朝當局在殺雞儆猴。畢竟新朝初入中原才一年多,各地方纔穩定,最忌諱的就是這類禍亂處所的行動。
並且公司此次嚴打行動中的目標,都是情節卑劣、民憤極大的典範,以是各地的嚴打事情小組在調查取證的時候,根基冇有碰到甚麼阻力,都是一查一個準,每件案子的人證物證都非常充分,很多惡貫充斥的土豪劣紳,他們的質料高達十幾頁,乃至是幾十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