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催眠的資料[第1頁/共2頁]
催眠是以報酬引誘(如放鬆、單調刺激、集合重視、設想等)引發的一種特彆的近似就寢又非就寢的認識恍忽心機狀況。其特性是被催眠者自主判定、自主張願行動減弱或喪失,感受、知覺產生曲解或喪失。在催眠過程中,被催眠者順從催眠師的表示或唆使,並做出反應。催眠的深度因個彆的催眠感受性、催眠師的威望與技能等的差彆而分歧。催眠時表示所產生的效應可持續到催眠後的覺醒活動中。以必然法度的引誘使被催眠者進入催眠狀況的體例就稱為催眠術。
采取特彆的的行動技術並連絡言語表示,使普通的人進入一種臨時的,近似就寢的狀況,催眠狀況也可由藥物引發,分為自我催眠與彆人催眠,自我催眠由自我表示引發;彆人催眠在催眠師的影響和表示下引發,能夠使病人喚起被壓抑和忘記的事情,說出病曆,病情,內心牴觸和嚴峻。催眠還能夠作為一種醫治體例(既催眠療法)減輕或消弭病人的嚴峻、焦炙、牴觸、失眠以及其他的身心疾病。
,“如果要求一個深度催眠的人去做一件毫無來由的、與他的總的意誌、品德不符合的行動,那麼,以下景象將會呈現:固然他處於深度催眠狀況,但被催眠者會回絕從命,或者催眠師的號令與他的其他自我認識不再符合時,他會從催眠狀況中醒過來。”(未完待續)
催眠術(hypnoti**,原自於希臘神話中睡神Hypnos的名字)是應用表示等手腕讓受術者進入催眠狀況能夠產生奇異效應的一種神通。
在中國,能夠說“催眠”是汗青悠長、源遠流長的,在《內經》中也有提及。當代的“祝由術”,宗教中的一些典禮,如“跳大神”等都含有催眠的成分,隻不過當時多是用來行騙的,或是一種科學活動。在西歐,很早就有人傾力研討催眠。記錄較早的是18世紀在巴黎有一名喜美意理醫治的奧天時大夫名叫麥斯麥爾 (FranzAntonMe**er)的“催眠”,他能夠通過一套龐大的體例,利用“植物磁力”醫治病人,此中包含能使病人躺在手臂上麵。並用奧秘的植物磁氣說來解釋催眠機理,按當代瞭解那就是一種表示力。據傳法國當局籌辦出很多錢采辦他的醫治體例,但他都不肯,這能夠是因為他本身也不清楚。厥後,一名蘇格蘭大夫佈雷德(James‘Braid)對該征象產生了興趣,能夠給手術病人引發麻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