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槍理[第1頁/共3頁]
不誇大的說,在我停學之前,我家的餬口隻能用“貧困得誌”這個詞來描述。即便如此,爹孃還是對峙要供我讀書。娘身材好的時候還能賺夠學費,孃的身材一垮,彆說是學費,家裡人用飯都成了題目。
我一停學,當上了荷官,家裡的環境就開端轉好,直奔小康――在賭場事情的那段時候,我一度以為本身和黌舍八字分歧。我上學的時候,黌舍冇咋地,我家卻被折騰個夠嗆,這申明黌舍克我,還克我家。
我本覺得,荷官這份事情會做好久。當時的我已經做好了籌算,攢多少錢的時候做甚麼事,乃至已經算到有孩子以後的事了。但是人算不如天年,還冇等攢夠娶媳婦的錢,我就被阿誰叫司琮魄的傢夥拉去從戎了。
俗話說,貧民的孩子早當家。為了補助家用,在停學之前我就常常混跡於賭場,用我還那不算笨的腦袋瓜,以及不錯的運氣賺點小錢。
在當了荷官以後我才曉得,這賭場可真不是個好處所,到處都是坑。農戶用的統統東西都有貓膩,想讓誰贏就讓誰贏。
之前說過,第七軍團搜尋,根基就是走個過場,不會真抓人。可就是有這類傻缺亂黨,見了兵和槍就慌了,身上冇槍就跑,身上有槍就掏槍。司琮魄的人和兩個持槍的亂黨產生交火,兩個亂黨都被打死,第七軍團的兵士死了一個,傷了四個。
不過我還是有閒事的。人家都隻是在賭場混,我混了幾天就想到了在賭場找份事情。本來我是想當門童,或是辦事生之類的,成果我去招聘的那家賭場有個荷官熟諳我。他說我眼疾手快,腦筋機警,合適當荷官,以是我隻當了不到一天的辦事生,就轉去當荷官了。
看到這裡,能夠又會有人發問。
而在這之前,我爹就因為工廠變亂落空了右臂,當時候我才五歲。從那今後,我爹就冇法去工廠上班,隻能和奶奶一起去擺攤,賣些小物件。
哦,對了,還冇做自我先容。
我爹之以是這麼說,是因為我爺爺就是個賭棍。
當然了,這類設法隻持續了很短的時候。我很快就想通了,我確切不該上學,不是因為黌舍克我,或是克我家,而是因為我家窮。
你剛參軍兩年就成了軍官,難不成你是參軍校畢業的?
有了爺爺這個前車之鑒,我天然是不敢沉迷於打賭。但是我停學的時候年紀小,也冇甚麼本領,除了持續在賭場混以外,也冇有來錢的門路。
之前我總說有熟人,此中有很多就是在魚龍稠濁的賭場裡熟諳的。或許是年紀小,看起來比較好贏的原因,不管我主持甚麼局,桌上的人都是滿的。他們打賭的時候老是和我搭話,問這問那的,想分離我的重視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