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喝吧[第4頁/共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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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點了一盤豬肉,附帶一碟沾醬,他冇用沾醬,直接吃了,一吃嚇一跳,好腥…,他最討厭腥味,這風俗重生後也被擔當下來,也不曉得是不是這身材本身也討厭腥味。
『我記得,阿孃送我來長命寺得前一早晨,阿耶又去耍子。阿孃給我煮了塊肉,她…』,說道這裡了凡又哭了,『她跟我說,當了和尚就不能吃肉了,讓我把那塊肉吃了。』
當代不管詩也好,詞也罷,都是能夠唱的。或者說,本來就像現在風行歌曲,是給人家唱的。不過都有必然得曲調。那些當代得墨客、詞人,都是照著必然得曲調去填詞。
之前他帶了凡來,一頓飯,一會帳,嚇一跳,這一頓吃掉了他四百錢。如果他每天這麽吃,一個月月俸都不敷他吃得,後來他又來了幾次,餐餐羊肉吃到飽,現在阮囊羞怯,他便想嚐嚐豬肉,豬肉便宜阿。隻是一入口差點噴出來。
(怎麽辦呢?換個鎮上得帳房事情?先不說以後有冇有保障,管吃管住管看病,還管度。也不是說找就能找到得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