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POV:薔薇 初見柳旭(下)(爆更進度20/35)[第1頁/共3頁]
“天下大同!”
薔薇常常在叢林中廝混,天然曉得餓極了的植物和吃飽了的植物完整不是一回事:吃飽了的老虎冇有甚麼進犯性,你隻要不招惹它,哪怕是從它身邊顛末它也懶得咬你,但是餓虎就分歧了,這類老虎最是短長,哪怕是一大群人都敢進犯的!但是她還是有些迷惑:“你說的有事理,但是你如何曉得誰貪汙誰不貪汙?”
是勃然大怒,還是謙虛認錯,抑或是對付敷衍?
“或許我們儘力去做,朝著那小我人都不貪汙,大家都不納賄的目標進步,很多人都會倒在地上,倒在半路上,哪怕是我本身都能夠見不到大同社會建立的那一天――但是,但是,大師要重視到啊,哪怕是我們減少了一個贓官,就有一個百姓受益,我們大同建得越好,百姓就過得越好,或許終究大同就建成了一半,就建成了三分之一,但是那也比現在這個半死不過,貪汙橫行的死模樣強啊!”
“但是,但是你能包管統統官兒都不貪嗎?你的大同歌內裡說要‘彼蒼之下,厚土之上,大家安居,貪汙絕跡’,如果有一小我還在貪汙,你這大同豈不就是信口哄人?”薔薇不知如何的,把路上聽來的大同歌說了出來,她說話不過分腦筋,說完纔想起來這句話有些太重了。
或許吧,人畢竟不是神,他不能克服統統人,究竟上,他能想到這些東西已經很好了,起碼薔薇感覺他如果當了天子必定比彆人要強很多。
“冇錯,隻要絕大多數官兒都不貪,那就是貞觀再現,何必苛求!”
“但是,我們就因為目標不成能全數實現就畏縮了嗎?讓步了嗎?自暴自棄了嗎?”
“或許大家都不貪汙是個胡想,是個夢幻,但是統統人都得承認――十小我內裡九個贓官和一百人內裡一個贓官絕對是截然分歧的觀點!贓官越少,群眾越好,少一個贓官,利一方百姓!”
注1:扯淡不是當代詞語,馮夢龍《醒世恒言》內裡就有呈現。(未完待續。)
“天下大同!”
“這是個好題目!”柳旭大聲說:“這就是我頓時要講的題目了,大明朝的體製有個題目,那就是管著查抄贓官的官兒和贓官實在都是一夥的,他們又管賬又管買賣,必定不會好好乾!而我的意義就是,把管事的官和查抄的官給分開來,他們屬於兩個體係,如許相互不能勾搭,天然能夠起到監察的結果!”他見薔薇一臉迷惑,彷彿曉得她聽不懂“監察”的意義,就解釋道:“比方說你讓黃鼠狼管雞圈,又讓他本身數雞,這必定不可!但是你讓黃鼠狼管雞圈,讓狗來數雞,讓他們相互不見麵,不能相互勾搭,這就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