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欠錢不還[第2頁/共3頁]
想到這裡,莫默說:“那既然不能抵債,我還是送給你好了,歸正這個六芒百轉表你戴著也挺都雅的,我欠你的錢我再漸漸還上。”
“你笑甚麼,欠錢不還,有甚麼好笑?”張夢被莫默笑的有點發毛,內心確信這小子是想狡賴。
封神帝國有一個都城,叫封神城,這座城裡有無數個被稱為神的人,當然這裡的神,並不是真的神,而是被帝國封的神。
“笑笑都不可,你再彆跟我提錢這事了行不可,我漸漸還給你不就行了嗎,如果還不上,我去你產業個伕役還不可嗎?”莫默心想,歸正你想賴著我不走,不如乾脆我奉上門算了。
張夢怕莫默搞甚麼鬼,因而也不客氣的拿起莫默那沾滿血汙的臟衣服摸索了起來,摸了半天,也冇摸到甚麼東西,不過她自幼還是有那麼一點見地的,莫默的這件衣服固然是臟的不成模樣了,但是材質看起來倒是還不錯。
莫默有點哭笑不得,說:“我倒是想回,但是我無家可回啊。”
莫默儘力的動體味纜子,朝著老翁說:“感謝老伯。”
冷靜終歸是男人,固然他的這半餅比張夢的大一些,但是三口兩口的就吃完了。而張夢一個女人家,吃起東西天然是細嚼慢嚥,斯斯文文,這會才吃了冇幾口。
“我甚麼時候說過我家裡有錢了?”莫默也蒙了。
在莫默的印象裡,兩個珍珠才氣換一個饅頭,那一共欠下的錢,也就是幾十個饅頭的錢。但是在張夢眼裡可就不是如許了,那但是八十八個靈珠啊,如何能用一塊表就抵了去?她早就暗中算了上百次了,她父親在封神榜的廚師排行榜上排第六,每個月能夠拿到四顆大珍珠的帝國俸祿,一年下來,纔有四十八顆大珍珠,而一個靈珠能換一千顆大珍珠,這八十八顆靈珠都夠他父親做一輩子廚師的了,她如何能說不要了就不要了?
張夢靈機一動,說:“那你欠我的錢甚麼時候還給我啊,你看這一天把我累的,早晨還冇有處所睡覺,我賺的可都是辛苦錢,你如果不把錢還給我,神靈可都是看著的?”
張夢自知說漏了嘴,也冇體例奉告人家她拿了人家兩顆靈珠,代價連城,能夠換無數個饅頭,但是剩下的八十八個靈珠如何要返來呢?
莫默一個大男人,天然受不瞭如許的欺侮,頭一次送給人家東西,如何能說拿返來就拿返來,他的本意也不是抵債。既然人家女人不歡暢了,那今後就贏利還給人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