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蚌埠[第2頁/共4頁]
“(3)第3軍團在臨沂四周,共同該方麵處所軍隊,各以一部篡奪蒙陰、泗水後,向泰安、大汶口間及南驛、曲阜之敵威脅。對日照、莒縣、沂水北方要點,派一部與水兵陸戰隊結合扼守。”
(3)第三遊擊區,由第3個人軍孫桐萱總司令批示所部第12軍落第55軍,位於魯西南地區,向運河、隴海之敵遊擊,相機光複濟南,覺得北進之按照。
2月17今後,津浦路北段情勢趨緊,日軍開端由濟寧向運河以西的第3個人軍打擊。20日,李宗仁按蔣介石的唆使,電令“張自忠即調赴臨城待命”。
1.戰區決對津浦南段之敵,拒止於淮河以南地區,由其側方持續予以打擊,漸次驅除清除之,同時穩固魯南山地。對津浦北段及隴海東段取側擊之勢,管束敵之南下或西上,以拱衛徐州。與第一戰區之作戰地境為郾城、周家口、鹿邑、商丘、城武、鄆城、張秋鎮之線,線上屬第一戰區。
(2)第22個人軍為第5野戰兵團,由滕縣四周分途向北遊擊,相機光複鄒縣。
(1)第一遊擊區,以第24個人軍之第57軍(欠112師)落第89軍為基乾,位於淮陰及其以南地區,向津浦、隴海、江岸(長江)之敵遊擊;另以第112師任東海沿岸之守備。
(2)第二遊擊區,以第3軍團長龐炳勳批示所部及水兵陸戰隊為基乾,位於魯南山地,向津浦、膠濟、隴海及魯東南海岸之敵遊擊。
2.野戰軍辨彆應用以下:
(1)第11個人軍為第1野戰兵團,位於定遠西方三十裡鋪至淮河南岸之間,向臨淮、蚌埠之敵側背威脅,以管束其渡河。第21個人軍為第4野戰兵團,在合肥、張橋鎮一帶集結後,向含山、全椒進步,側擊津浦南段之敵。第27個人軍(第6軍團)及安徽保安第3、第4團,歸楊森軍長批示,為第3野戰兵團,位於安慶以東,任安慶及其四周江麵之守備,並在安慶、廬江、有為間地區遊擊。於學忠總司令批示第51軍、第31軍為第2野戰兵團,於淮河北岸設防,禁止敵之北犯。以上各部概歸李品仙副司令長官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