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證物丟失[第1頁/共4頁]
張大豪見戴龍表情不好,神采陰沉,本來籌辦了很多題目,這時也不敢問,隻好悶著頭開車。
張大豪見戴龍的神采始終陰沉著,謹慎地說道:“陸揚的案子開初是市公安局定的罪,市委書記一開端就把事件說成是敵特搞粉碎,擾亂民氣。厥後是如許的……”
張大豪思慮了一下,又拿起電話,號令分局的人去查一下證物庫房,這纔對戴龍說道:“他們查對過公安局的交代清單,的確冇有這兩樣東西。有些冊本和條記本,但都是高檔課本、原理科技讀物、讀書條記和練習題冊之類的,利用最頻繁的一本書就是《天下兵器大觀》,書麵被摸得有些發毛,明顯是總被看的原因。而這本書也是新華書店很輕易買到的,冇甚麼奧妙可言。”
就在這時,一輛吉普車隆隆開來。門口保衛的兵士喊道:“隊長他們返來了!”
接著,張大豪將事件原本來本地再次彙報了一遍,但始終聲明本身達到現場時,陸家三口已經被擒住。並且證物也是東海市公安局局長黃星親身送到國安局的。
“是,差人是規律軍隊,現在彷彿他們都健忘了這一點,貧乏束縛。並且在國際情勢如此嚴峻的局麵下,他們這麼做,更讓老百姓感到不安。這一點,我在三個月前的事情陳述中,已經提到這一點。要不就借陸揚這件事兒給他們一次深切的經驗?”張大豪也是從國安局第一線站起來的人,具有很強的事情才氣。他很快判定出戴龍的企圖,有的放矢地提出了本身的觀點。
實際上,這時的小院裡甚麼人也冇有。但兵士們隻聽上頭的號令,連隻蚊子也不肯意放出來。因而,兩邊產生了爭論。所幸戴龍的人曉得是來求人的,有所禁止,牴觸也不大。
戴龍心中始終有個迷惑,這起案子充其量是起刑事案件,破壞大眾財物罪。為甚麼一開端的基調就定成了“敵特”案件了。經曆豐富的他靈敏地感遭到,要做好陸揚的事情,必須清楚那些不能寫在陳述中的小事兒。
一個半小時後達到東水兵用機場,張大豪等已經開車在那裡等候多時了。
戴龍冒死撥打龍少卿的電話,就是打不通。想直接找上龍振海,可做事說龍振海陪總部首長下基層單位去了,至於去了那裡?那是軍事奧妙,不能相告。
車隊因為領頭的車子停下來,其他四輛車也都停到了路邊。戴龍上了一部車,對司機道:“我們直接去黃海艦隊司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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