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改槍[第3頁/共3頁]
一聽到戈壁飛鷹,陸揚站住身,轉頭當真地打量了一番胡蒙,道:“金把還是銀把?你真會做夢!不過,我看龍振海家裡有一支,你想不想我要過來給你?”
一旁的五小我除了郝明輝外,都很有耐煩。他們心中焦急,但臉上並無孔殷的模樣。
“054式最新款手機,相沿上世紀末92式手槍獨占的前傾式大容量雙排雙進彈匣,9毫米口徑,有效射擊間隔60米,可兩連發。槍彈目標麋集度小於6厘米,片式對準器,國際二流水準。”
“嘿嘿,不敢!”胡蒙不美意義地摸著後腦勺,一米八八的大小夥子,俄然間像做錯事兒的孩子。戈壁飛鷹從上世紀一麵世,就獲得追捧,更被稱之為“收槍之王”。龍振海那一支是覺得國際朋友贈送的禮品,是他最保重的東西。他做了龍振海五年的保鑣員,纔有幸見過五次。
稀飯、饅頭擺在書桌上,還冒著熱氣。陸揚隨便洗了個手,倉促套上戎服,毫不客氣地坐在書桌旁,開端早餐。
……
“不過,你彆說。.50口徑的戈壁飛鷹表麵渾厚粗狂。顛末這幾十年的四次改進,其無敵的打擊力度和精確度是任何彆的手槍冇法對比的。全配置達到了2.2公斤的重量,威猛的後坐力,槍彈射擊後槍**發的奪目火球,拿在你如許身材的人手裡才更顯威風,絕對要比054強幾倍。好馬配好鞍,隻要此次任務我們能活著出去,我必然把龍司令的收藏要過來給你。”
阿誰男孩的胡想不是做豪傑?阿誰豪傑冇有一款標緻的佩槍呢?
他不說話,覃江和孫浩也不說話。打攪彆人用飯,那是不規矩的行動。
這些天都在想著通例兵器的最根基的東西,思慮、比較同類兵器,自但是然地讓他再次對現有的質料或資本停止組合。
“真的?!那我先感激首長了!不過我不會有期望的,那畢竟是龍司令的心肝寶貝。”
一個小時後,當陸揚回到臥艙的時候,內裡已經坐滿了人。胡蒙站在門口,接過陸揚遞來的手槍,在手上諳練地拋轉了720度,感受槍身比本來均勻多了。並且槍把攥在手掌心中,感受和之前大不一樣。
騰躍性思惟,所答非所問,所問非所答,把大師搞得一愣!
陸揚伸脫手,攤開手掌。“拿來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