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盜俎[第1頁/共3頁]
“我們等會吃宴席就不帶她了吧,”端哥兒跟張昭華籌議道:“我看她也是走不動的模樣,帶著拖累。”
實在出了盜竊這類事情,張昭華感覺並不是很難處理的。如果以她來辦,第一件事不是詰問世人,而是把統統懷疑人拘到一起。盜竊的人偷的是一個大豬蹄膀,那麼大的東西,臨時藏起來能藏到哪兒呢,顯而易見這些人不成能藏到內裡去,那豬蹄膀必然還在這裡,各個屋子搜檢一番,指不定哪個鬥室子裡就能找到。
如果盜竊的人就是這七八個廚婦中的一個,她偷了這豬蹄膀,裹好了藏在了某個處所,想等著筵席辦完以後順手帶出去,這一番邏輯乍一聽很公道,實際上是說不通的。
這麼說冇甚麼題目,因為王媽媽也這麼說,並且這廚婦壓根就冇進東房,光是坐在門內裡的椅子上嗑瓜子。
甜甜聽了一會兒,聽到樂聲垂垂小了,便道:“我們能去看看嘛,遠遠看兩眼。”
而看管東房俎肉的是嶽氏身邊的王媽媽和一個偷閒的廚婦,據她說是前些日子手臂抻著了,想躲懶,並且灶上也冇她甚麼活兒了,就跑去東房和王媽媽坐在一起嘮嗑了。
在酒禮中有很首要的祭奠的部分,會用狗做牲,在堂外東北邊烹煮。獻酒用爵,其他用觶。五條肉脯用來供來賓,另有半條橫置其上以供祭奠。俎肉是先用來完成祭禮供奉祭奠以後主賓分而食之的東西,賓俎的肉食有:脊、脅、肩、肺;仆人俎所載的肉食有:脊、脅、臂、肺;介俎所載的肉食有:脊、脅、肫、胳、肺。俎,用時從東壁移至西階,從西階上堂設置於席前。這些肉都有特彆的宰割和烹調體例,肺都要割分開,肉皮都要向上。
“如何會少了豬臂呢!”嶽氏氣急廢弛道:“那麼大一隻豬臂,說不見就不見了?”
不是廚婦,也不是仆婦,那究竟是誰呢?
正所謂一次不忠百次不消,張昭華就感覺這一次的作案非常莫名其妙。因為既然給人家幫廚做傭,就要學會誠懇本分,就像範媒婆一樣,她先容工具多數能成,她的買賣才氣長悠長久做下去;一次冇做好名聲傳了出去,她的日子就不好過。這一樣的事理也合用於這些廚婦。何況遵循不成文的端方,這些廚婦能夠獲得應有的人為以外,還能將邊角料帶歸去,就是內臟豬下水甚麼的,也都是她們的。
王媽媽和張媽媽是不會不曉得這些事理的,張昭華在心頭算來算去,一一解除下來,更是一頭霧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