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抱著吉他的男孩[第2頁/共3頁]
他唱得鼓起,眼就冇展開過,她悄悄地靠在他身邊的牆壁上,也學著他微微閉上眼,感受著音符在耳邊跳動,俄然感覺滿身高低統統神經都放鬆下來,靈魂跟著音符慢飄飄地跳舞在空中,來返來迴轉,不知倦怠地轉。
明天她用心挑選了一個靠邊角的坐位,風吹不到那邊,她得已一醉方休,等從雞尾酒酒瓶裡爬出來的時候,胃內裡翻江倒海一片。
“當然是找個妹子撿屍了,但是你曉得有甚麼比撿屍更爽的?”她持續問道,並且靠近此人。
她說完,一記高抬腿踢中小地痞的下巴,他一聲慘叫躺在地上,直接落空了認識。
“啊嗚!”葉雨凝幾近是以黃繼光撲機槍之勢撞出酒吧大門,抱著電線杆子就是一陣吐,幸虧這個點冇甚麼人,僅僅疇昔那幾個都頂著黑眼圈,懶得理睬她。
“《蜂鳥》,我本身寫的,寫給本身的。”她簡樸地答覆。
“公然很爽啊!”轉頭瞧著歪歪扭扭倒在地上的四人,葉雨凝鎮靜地深呼一口氣,眼神裡留暴露幸運鎮靜的神情。
淩晨三點鐘,煙城的暗夜像蒙上了一層薄薄的霧,看不見星鬥,看不見汽車和柏油路,看不見來交常常的孤傲憤青,獨一那幾束霓虹燈帶來的迷醉,也很快被一陣輕拂的輕風吞噬了。
“可我不想火,我是野生的。”她無法笑笑。
“彆打我彆打我,大姐,我曉得錯了!”最後一人看到葉雨凝走過來立即蹲了下來,雙手捧首,一看就是個慣犯。
“我是野生的。”她反覆道,順著台階朝著出口走去。“你的聲音很有故事,我喜好。”
她漫無目標地行走,這個點,地鐵都停運了,但是地鐵站裡仍然能夠聽到微小的歌聲,她不知不覺走疇昔,彷彿是個男孩自彈自唱,唱《斑馬斑馬》,聽上去有點苦楚,但落魄的味道很足。
“哈哈哈,饒了你?那豈不是壞了我的好興趣,奉告你吧,比撿屍更爽的就是隨便找幾個像你如許的小地痞痛扁一頓!”
“我冇錢。”
“一看就是去打野戰了,衣服撕成如許,那男的很多狠啊!”
“不順利?”
“美女,看你這一身彷彿是從工地高低來的,要不然哥幾個給你洗一洗?”帶頭一人穿戴活動背心,暴露結實的三角肌和玄色的骷髏紋身,一看就不是甚麼好東西。
“我不要錢。”男孩高興一笑。“我方纔走拆檔,冇得乾,又不想回宿舍,歸去也睡不著,乾脆在這裡找找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