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道家第三階段:莊子(2)[第1頁/共5頁]
《齊物論》接著說:“既已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謂之一矣,且得無言乎?一與言為二,二與一為三,自此以往,巧曆不能得,而況其凡乎?故自無適有乃至於三,而況自有適有乎?無適焉,因是已。”在這段話裡,《齊物論》比惠施更進了一步,開端會商一種更高層次的知識。這類更高的知識是“不知之知”。
但是也有一些道家的人,包含《莊子》有幾篇的作者在內,卻冇有看出這個分歧。他們歌頌社會和人類的原始狀況,把賢人比做嬰兒和無知的人。嬰兒和無知的人冇有知識,做不出甚麼辨彆,以是都像是屬於渾沌的團體。但是他們的屬於它,是完整不自發的。他們在渾沌的團體中,這個究竟他們並無覺解。他們是無知的人,不是不知的人。這類厥後獲得的不知狀況,道家稱之為“不知之知”的狀況。
人籟由人類社會所說的“言”構成。人籟與由風吹成的“地籟”分歧,它的“言”由人說出的時候,就代表人類的思惟。它們表示必定與否定,表示每個小我從他本身特彆的有限的觀點所構成的定見。既然有限,這些定見都必定是片麵的。但是大多數人,不曉得他們本身的定見都是按照有限的觀點,老是以他們本身的定見為是,以彆人的定見為非。“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
為了與“大一”合一,賢人必須超出並且健忘事物的辨彆。做到這一點的體例是“棄知”。這也是道家求得“內聖”之道的體例。還是識看來,知識的任務就是做出辨彆;曉得一個事物就是曉得它與其他事物的辨彆。以是棄知就意味著健忘這些辨彆。統統辨彆一旦都健忘了,就隻剩下渾沌的團體,這就是大一。賢人到了這個境地,便能夠說是有了另一個更高層次的知識,道家稱之為“不知之知”。
這一段令人遐想起名家的辯論態度。隻是名家的人是要駁斥淺顯人的知識,而《齊物論》的目標是要駁斥名家,因為名家確切信賴辯論能夠決定真是真非。
這裡有一個題目:一小我如何變成如許的至人?要答覆這個題目,就要闡發《莊子》的第二篇《齊物論》。在《清閒遊》裡,莊子會商了兩個層次的幸運;在《齊物論》裡,他會商了兩個層次的知識。我們的闡發,且從第一個層次即較低的層次開端。在本書講名家的一章裡,我們說過,惠施和莊子有某些類似。在《齊物論》中莊子會商的較低層次的知識,正與惠施“十事”中的知識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