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軍長李服膺負罪被殺[第2頁/共2頁]
這時閻錫山從裡屋走出來,他雙手支撐在公案上,眼睛盯住李服膺,低聲說:“慕顏,從你當排長起,一向升連長、營長、團長、師長、軍長,我冇有對不起你的處所,但是你卻對不起我。第一,你做的國防工事不好;第二,叫你死守天鎮陽高,你卻退了下來……”
陪審官謝濂說:“慕顏,你另有甚麼家事,能夠奉告我。”
第61軍冇能在天鎮、陽高死守更長一段時候,與第400團麻痹輕敵喪失盤山有極大乾係。若究查任務,團長李生潤首當其衝。個人軍總司令傅作義唆使第61軍副軍長賈學明,先將李生潤拘繫押送二戰區軍法總監部。李生潤被抓捕後,遁詞解手,越牆逃竄了。
閻錫山決定放棄大同那天,懊喪之際,他寫了一首《棄雁綏工事》詩:“國防大計定搶先,臨時決策事難全。工事費款千餘萬,放棄全由南口牽。”明顯,閻錫山是對**戍守南口淪陷,深為不滿,而為他棄守大同尋覓根據。
李服膺憤恚地把帽子一摔:“那還說球哩!”
各地報紙都在明顯位置登載了,敗軍之將李服膺被懲辦的動靜。閻錫山卻博得了一片讚譽之辭:鐵麵忘我、法律如山、秉公辦事、閻長官“揮淚斬馬謖”。
閻錫山遭到了來自統帥部和百姓的壓力,感到了惶恐。他對參謀長朱綬光說:“娘阿誰熊!事情弄大了,可如何結束?”他徹夜難眠,冥思苦想……
李服膺來到第二戰區司令部行營。閻錫山就派人把他扣押在法律總監張培梅的憲兵隊。李服膺被扣押起來後,傅作義曾幾次向閻錫山進言,盤山永久工事失守,影響天鎮、陽高戍守和而後戰局,首要罪惡在團長李生潤及其旅長劉潭馥身上。為嚴明軍紀,鼓勵軍心和對付海內言論,能夠殺團長,處罰旅長。閻錫山當時同意了傅作義的建議。
李服膺說:“讓我守六天,我守了六天,我有電報……”
上車後,李服膺對謝濂和憲兵司令張建說:“為啥如許糊裡胡塗地殺人,讓我死得不明不白?”車開到法場,李服膺被槍斃了,時年48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