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2)[第4頁/共6頁]
是歲,九州蝗,郡國八雨水。
夏,四月,乙醜,司空張敏罷。己卯,以太常劉愷為司空。
三月,十州蝗。
玄月,乙醜,太尉李修罷。
太後詔陰後家眷皆歸故郡,還其資財五百餘萬。
六月,丙戌,太尉司馬苞薨。
冬,十月,戊子朔,日有食之。
侍禦史唐喜討漢陽賊王信,破斬之。杜季貢亡,從滇零。是歲,滇零死,子零昌立,年尚少,同種狼莫為其戰略,以季貢為將軍,彆居丁奚城。
王宗、法雄與張伯路連戰,破走之,會赦到,賊以軍未解甲,不敢歸降。王宗召刺史太守共議,皆覺得當遂擊之,法雄曰:“不然。兵凶器,戰危事,勇不成恃,勝不成必。賊若乘船浮海,深切遠島,攻之未易也。及有赦令,可且罷兵以慰誘其心,必將閉幕,然後圖之,可不戰而定也。”宗善其言,即罷兵。賊聞,大喜,乃還所略人;而東萊郡兵獨未爭甲,賊複驚駭,遁走遼東,止海島上。
永初四年庚戌,公元一一零年春,正月,元會,徹樂,不陳充庭車。
先零羌寇河東,至河內,百姓相驚,多南奔渡河,使北軍中候朱寵將五營士屯孟津,詔魏郡、趙國、常山、中山繕作塢候六百一十六所。羌既轉盛,而緣邊二千石、令、長多內郡人,並無守戰意,皆爭上徙郡縣以避寇難。三月,詔隴西徒襄武,安寧徙美陽,北地徙池陽,上郡徙衙。百姓戀土,不樂去舊,遂乃刈其禾稼,發徹室屋,夷營壁,破積聚。時連旱蝗饑荒,而驅蹙劫奪,流浪分離,隨道滅亡,或擱置老弱,或為人仆妾,喪其太半。複以任尚為侍禦史,擊羌於上黨羊頭山,破之,乃罷孟津屯。
羌豪號多與諸種鈔掠武都、漢中、巴郡,板榡蠻救之,漢中五官掾程信率郡兵與蠻共擊破之。號多走還,斷隴道,與零昌合,侯霸、馬賢與戰於枹罕,破之。
元初二年乙卯,公元一一五年春,護羌校尉龐參以恩信招誘諸羌,號多等帥眾降;參遣詣闕,賜號多侯印,遣之。參始還治令居,通河西道。
徙金城郡居襄武。
戊子,杜陵寢火。
三月,癸亥,日有食之。
夏,四月,六州蝗。
秋,七月,蜀郡夷寇蠶陵,殺縣令。
詔屯騎校尉班雄屯三輔。雄,超之子也。以左馮翊司馬鈞行征西將軍,督關中諸郡兵八千餘人。龐參將羌、胡兵七千餘人,與鈞分道並擊零昌。參兵至懦夫東,為杜季貢所敗,引退。鈞等獨進,攻拔丁奚城,杜季貢率眾偽逃。鈞令右扶風仲光等收羌禾稼,光等違鈞節度,散兵深切,羌乃設伏要擊之,鈞在城中,怒而不救。冬,十月,乙未,光等兵敗,並冇,死者三千餘人,鈞乃遁還。龐參既負約,稱病引還。皆坐征,下獄,鈞他殺。時度遼將軍梁慬亦坐事抵罪。校書郎中扶風馬融上書稱參、慬智慧,宜宥過責效。詔赦參等,以馬賢代參領護羌校尉,複以任尚為中郎將,代班雄屯三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