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3)[第1頁/共4頁]
戊辰,以光祿勳馮石為太尉。
六月,鮮卑寇玄菟。
秋,八月,辛巳,以大鴻臚耿寶為大將軍。
玄月,郡國五雨水。
隴西郡始還狄道。
是歲,京師及諸郡國二十三地動,三十六大水、雨雹。
範曄論曰:黃憲談吐風旨,無所傳聞;然士君子見之者,靡不平深遠,去玭吝,將以道周性全,無德而稱乎!餘曾祖穆侯覺得:“憲,雙然其處順,淵乎其似道,淺深莫臻其分,清濁未議其方,若及門於孔氏,其殆庶乎!”
冬,十月,上行幸長安;十一月,乙醜,還雒陽。
憲世貧賤,父為牛醫。潁川荀淑至慎陽,遇憲於逆旅,時年十四;淑辣然異之,揖與語,移日不能去,謂憲曰:“子,吾之師表也。”既而前至袁閬所,未及勞問,逆曰:“子國有顏子,寧識之乎?”閬曰:“見吾叔度邪?”是時同郡戴良,才高倨傲,而見憲何嘗不正容,及歸,罔然如有失也。其母問曰:“汝複從牛醫兒來邪?”對曰:“良不見叔度,自發得無不及;既睹其人,則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固可貴而測矣。”陳蕃及同郡周舉常相謂曰:“時月之間不見黃生,則鄙吝之萌複存乎心矣。”太原郭泰,少遊汝南,先過袁閬,不宿而退;進,往從憲,累日方還。或以問泰,曰:“奉高之器,譬諸氿濫,雖清而易挹。叔度汪汪若千頃陂,澄之不清,淆之不濁,不成量也。”憲初舉孝廉,又辟公府。朋友勸其仕,憲亦不拒之,暫到京師,即還,竟無所就,年四十八終。
仲春,丙子,車駕東巡。辛卯,幸泰山。三月,戊戌,幸魯,還,幸東平,至東郡,曆魏郡、河內而還。
冬,十月,辛未,太尉劉愷罷;甲戌,以司徒楊震為太尉,光祿勳東萊劉熹為司徒。大鴻臚耿寶自候震,薦中常侍李閏兄於震曰:“李常侍國度所重,欲令公辟其兄;寶唯傳上意耳。”震曰:“如朝廷欲令三府辟召,故宜有尚書敕。”寶大恨而去。執金吾閻顯亦薦所親於震,震又不從。司空劉授聞之,即辟此二人;由是震益見怨。時詔遣使者大為王聖修第;中常侍樊豐及侍中周廣、謝惲等更相扇動,傾搖朝廷。震上疏曰:“臣伏念方今災害滋甚,百姓空虛,三邊震擾,帑藏匱乏,殆非社稷安寧之時。聖旨為阿母鼓起第舍,合兩為一,連裡竟街,雕補葺飾,窮極巧伎,攻山采石,轉相迫促,為費巨億。周廣、謝惲兄弟,與國無肺府枝葉之屬,依倚近幸奸佞之人,與之分威共權,屬托州郡,傾動大臣。宰司辟召,承望旨意,招來海內貪汙之人,受其貨賂,至有臧錮棄世之徒,複得顯用;白黑混合,清濁同源,天下讙嘩,為朝結譏。臣聞師言,上之所取,財儘則怨,力儘則叛,怨叛之人,不成複使,惟陛下度之!”上不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