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134章 (1)

第134章 (1)[第2頁/共6頁]

中常侍汝陽侯唐衡、武原侯徐璜皆卒。

延熹七年甲辰,公元一六四年春,仲春,丙戌,邟鄉忠侯黃瓊薨。將葬,四方遠近名流會者六七千人。

荊州刺史度尚募諸蠻夷擊艾縣城,大破之,降者數萬人。桂陽宿賊卜陽、潘鴻等逃入深山。尚窮追數百裡,破其三屯,多獲珍寶。陽、鴻黨眾猶盛,尚欲擊之,而士卒驕富,莫有鬥誌。尚計緩之則不戰,逼之必流亡,乃宣言:“卜陽、潘鴻作賊十年,習於攻守,今兵寡少,未易可進,當須諸郡所發悉至,乃併力攻之。”申令軍中恣聽射獵,兵士高興,大小皆出。尚乃密使所親客潛焚其營,珍積皆儘。獵者來還,莫不潤涕。尚大家慰勞,深自咎責,因曰:“卜陽等財寶足富數世,諸卿但不併力耳,所亡極少,何足介懷!”眾鹹憤踴。尚敕令秣馬蓐食,明旦,徑赴賊屯,陽、鴻等自以深固,不複設備,吏士乘銳,遂破平之。尚出兵三年,群寇悉定,封右鄉侯。

延熹八年乙巳,公元一六五年春,正月,帝遣中常侍左忄官之苦縣祠老子。

護羌校尉段飃擊當煎羌,破之。

三月,辛巳,赦天下。

三月,癸亥,隕石於鄠。

夏,四月,甲寅,安陵寢寢火。

蒲月,丙戌,太尉楊秉薨。秉為人,明淨寡慾,嘗稱“我有三不惑:酒、色、財也。”

秉既冇,所舉賢能廣陵劉瑜乃至京師上書言:“中官不當比肩裂土,競立胤嗣,繼體傳爵。又,嬖女充積,冗食空宮,傷生費國。又,第舍增加,窮極奇巧,掘山攻石,促以酷刑。州郡官府,各自考事,姦情賕賂,皆為吏餌。民愁鬱結,起入賊黨,官輒發兵討伐其罪。貧苦之民,或有賣其首級以要酬賞,父兄相代殘身,妻孥相視分裂。又,陛下好微行近習之家,私幸宦者之舍,來賓市買,熏灼門路,是以暴縱,無所不容。惟陛下開廣諫道,博觀前古,遠佞邪之人,放鄭、衛之聲,則政致戰役,德感祥風矣。”詔特召瑜問災咎之征。在朝者欲令瑜依違其辭,乃更策以它事,瑜複悉心對八千餘言,有切於前,拜為議郎。

中常侍侯覽兄參為益州刺史,殘暴貪婪,累臧億計。太尉楊秉奏檻車征參,參於道他殺,閱其車重三百餘兩,皆金銀錦帛。秉因奏曰:“臣案舊典,寺人本在給使省闥,司昏守夜;現在猥受過寵,在朝操權,附會者因公褒舉,違忤者求事誹謗,居法王公,富擬國度,飲食極肴膳,仆妾盈紈素。中常侍侯覽弟參,貪殘元惡,自取禍滅。覽顧知釁重,必有自疑之意,臣愚覺得不宜複見靠近。昔懿公刑邴蜀阝之父,奪閻職之妻,而使二人蔘乘,卒有竹中之難。覽宜急屏斥,投畀有虎,若斯之人,非恩所宥,請免官送歸本郡。”書奏,尚書召對秉掾屬,詰之曰:“設官分職,各有司存。三公統外,禦史察內。今越奏近官,典範、漢製,何所根據?其開公具對!”秉使對曰:《春秋傳》曰:‘除君之惡,唯力是視。’鄧通懈慢,申屠嘉召通詰問,文帝從而請之。漢油滑事,三公之職,無所不統。尚書不能詰,帝不得已,竟免覽官。司隸校尉韓縯因奏左忄官罪過,及其兄太仆南鄉侯稱拜托州郡,剝削為奸,來賓放縱,侵犯吏民。忄官、稱皆他殺。又奏中常侍具瑗兄沛相恭臧罪,征詣廷尉。瑗詣獄謝,上還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