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章 (1)[第1頁/共6頁]
朱儁之擊黃巾也,其護軍司馬北地傅燮上疏曰:“臣聞天下之禍不因為外,皆興於內。是故虞舜先除四凶,然後用十六相,明惡人不去,則善人無由進也。今張角起於趙、魏,黃巾亂於六州,此皆釁發蕭牆而禍延四海者也。臣受戎任,奉辭討伐,始到潁川,戰無不克。黃巾雖盛,不敷為廟堂憂也。臣之所懼,在於治水不自其源,末流彌增其廣耳。陛下仁德寬大,多所不忍,故閹豎弄權,忠臣不進。誠使張角梟夷,黃巾變服,臣之所憂,甫益深耳。何者?夫邪正之人不宜共國,亦猶冰炭不成同器。彼知君子之功顯而危亡之兆見,皆將巧辭飾說,共長虛假。夫孝子疑於屢至,市虎成於三夫,若不詳察真偽,忠臣將複有杜郵之戮矣!陛下宜思虞舜四罪之舉,速行讒佞之誅,則善人思進,姦凶自息。”趙忠見其疏而惡之。燮擊黃巾,功多當封,忠譖訴之。帝識燮言,得不加罪,竟亦不封。
初,钜鹿張角奉事黃、老,以妖術傳授,號“承平道。”咒符水以療病,令病者膜拜首過,或時病癒,眾共神而信之。角分遣弟子周行四方,轉相誑誘,十餘年間,徒眾數十萬,自青、徐、幽、冀、荊、揚、兗、豫八州之人,莫不畢應。或棄賣財產、流移奔赴,填塞門路,未至病死者亦以萬數。郡縣不解其意,反言角以善玄門化,為民所歸。
夏,四月,庚子,赦天下。
孝靈天子中
光和五年壬戌,公元一八二年春,正月,辛未,赦天下。
巴郡張脩以妖術為人療病,其法略與張角同,令病家出五鬥米,號“五鬥米師”。秋,七月,脩聚眾反,寇郡縣;時人謂之“米賊”。
仲春,大疫。
八月,起四百尺觀於阿亭道。
張曼成屯宛下百餘日。六月,南陽太守秦頡擊曼成,斬之。
冬,十月,太尉許彧罷;以太常楊賜為太尉。
太尉劉豁免;衛尉許彧為太尉。
三月,司徒陳耽免。
是時中常侍趙忠、張讓、夏惲、郭勝、段珪、宋典等皆封侯貴寵,上常言:“張常侍是我公,趙常侍是我母。”由是寺人無所憚畏,並起第宅,擬則宮室。上嘗欲登永安候台,寺人恐瞥見其居處,乃使中大人尚但諫曰:“天子不當登高,登高則百姓虛散。”上自是不敢複升台榭。及封諝、徐奉事發,上詰問諸常侍曰:“汝曹常言黨人慾為不軌,皆令監禁,或有伏法者。今黨人更加國用,汝曹反與張角通,為可斬未?”皆叩首曰:“此王甫、侯覽所為也!”因而諸常侍大家求退,各自征還宗親、後輩在州郡者。趙忠、夏惲等遂共譖呂強,雲與黨人共議朝廷,數讀霍光傳。強兄弟地點並皆貪穢。帝使中黃門持兵召強。強聞帝召,怒曰:“吾死,亂起矣!丈夫欲儘忠國度,豈能對獄吏乎!”遂他殺。忠、惲複譖曰:“強見召,未知所問而就外自屏,有奸明審。”遂收捕其宗親,冇入財產。侍中河外向栩上便宜,諷刺擺佈。張讓誣栩與張角同心,欲為內應,收送黃門北寺獄,殺之。郎中中山張鈞上書曰:“竊惟張角以是能發兵反叛,萬民以是樂附之者,其源皆由十常侍多放父兄、後輩、婚親、來賓典據州郡,辜榷財利,侵掠百姓,百姓之冤,無所奉告,故謀議不軌,聚為盜賊。宜斬十常侍,縣頭南郊,以謝百姓,遣使者書記天下,可不須師旅而大寇自消。”帝以鈞章示諸常侍,皆免冠徒跣頓首,乞自致雒陽詔獄,並削髮財以助軍費。有詔,皆冠履視事仍舊。帝怒鈞曰:“此真狂子也!十常侍固常有一人善者不!”禦史承旨,遂誣奏鈞學黃巾道,收掠,死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