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2)[第1頁/共4頁]
元康二年壬子,公元二九二年春,仲春,己酉,故楊太後卒於金墉城。是時,太後另有侍禦十餘人,賈後悉奪之,絕膳八日而卒。賈後恐太後有靈,或訴冤於先帝,乃覆而殯之,仍施諸厭劾符書、藥物等。
衛瓘女與國臣書曰:“先公名諡未顯,每怪一國蔑然無言。《春秋》之失,其咎安在?”因而太保主簿劉繇等執黃幡,撾登聞鼓,上言曰:“初,矯詔者至,公即饋送章綬,單車從命。如矯詔之文唯免公官,而故給使榮晦,輒收公父子及孫,一時斬戮。乞驗縱情偽,加以明刑。”乃詔族誅榮晦,追複亮爵位,諡曰文成。封瓘為蘭陵郡公,諡曰成。
元康四年甲寅,公元二九四年春,正月,丁酉,安昌元公石鑒薨。
玄月,甲午,秦獻王柬薨。
是歲,大饑。
鮮卑宇文莫槐為其下所殺,弟普撥立。
秋,八月,壬子,赦天下。
瑋之起兵也,隴西王泰嚴兵將助瑋,祭酒丁綏諫曰:“公為宰相,不成輕動。且夜中匆促,宜遣人蔘覈定問。”泰乃止。
太宰亮、太保瓘以楚王瑋剛愎好殺,惡之,欲奪其兵權,以臨海侯裴楷代瑋為北軍中候。瑋怒;楷聞之,不敢拜。亮複與瓘謀,遣瑋與諸王之國,瑋益忿怨。瑋長史公孫宏、舍人岐盛,皆有寵於瑋,勸瑋自昵於賈後;後留瑋領太子太傅,盛素長於楊駿,衛瓘惡其反覆,將收之。盛乃與宏謀,因積弩將軍李肇矯稱瑋命,譖亮、瓘於賈後,雲將謀廢立。後素怨瓘,且患二公在朝,己不得專恣;夏,六月,後使帝作手詔賜瑋曰:“太宰、太保欲為伊、霍之事,王宜宣詔,令淮南、長沙、成都王屯諸宮門,免亮及瓘官。”夜,使黃門齎以授瑋。瑋欲覆奏,黃門曰:“事恐漏泄,非密詔本意也。”瑋亦欲是以複私怨,遂勒本軍,複矯詔召三十六軍,告以“二公潛圖不軌,吾今受詔都督中外諸軍,諸在直衛者,皆嚴加戒備;其在外營,便相帥徑詣行府,助順討逆。”又矯詔“亮、瓘官屬,一無所問,皆罷遣之;若不奉詔,便軍法處置。”遣公孫宏、李肇以兵圍亮府,侍中、清河王遐收瓘。亮帳下督李龍,白“外有變,請拒之”,亮不聽。俄而兵登牆大喊,亮驚曰:“吾無二心,何故至此!聖旨其可見乎?”宏等不準,趣兵攻之。長史劉準謂亮曰:“觀此必是奸謀。府中俊乿如林,猶可力戰。”又不聽。遂為肇所執,歎曰:“我之赤忱,可破示天下也。”與世子矩俱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