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5章 (1)[第4頁/共6頁]
太寧二年甲申,公元三二四年春,正月,王敦誣周嵩、周莛與李脫謀為不軌,收嵩、莛於軍中,殺之;遣參軍賀鸞就沈充於吳,儘殺周劄諸兄子;進兵襲會稽,劄拒戰而死。
有司奏:“王彬等敦之親族,皆當除名。”詔曰:“司徒導以大義滅親,猶將百世宥之,況彬等皆公之遠親乎!”悉無所問。
王敦疾甚,矯詔拜王應為武衛將軍以自副,以王含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錢鳳謂敦曰:“脫有不諱,便當今後事付應邪?”敦曰:“非常之事,非常人所能為。且應幼年,豈堪大事!我死以後,莫若釋兵散眾,歸身朝廷,保全流派,上計也;退還武昌,出兵自守,進獻不廢,入彀也;及吾尚存,悉眾而下,萬一幸運,下計也。”鳳謂其黨曰:“公之下計,乃上策也。”遂與沈充定謀,俟敦死即反叛。又以宿衛尚多,奏令三番休二。
故吳內史張茂妻陸氏,傾產業,帥茂部曲為先登以討沈充,報其夫仇。充敗,陸氏詣闕上書,為茂謝不克之責;詔贈茂太仆。
周撫與鄧嶽俱亡,周光欲資給其兄而取嶽。撫怒曰:“我與伯山同亡,何不先斬我!”會嶽至,撫出門遙謂之曰:“何不速去!今骨肉尚欲相危,況彆人乎!”嶽回舟而走,與撫共入西陽蠻中。來歲,詔原敦黨,撫、嶽出首,得免死監禁。
或覺得“王含、錢鳳眾力百倍,苑城小而不固,宜及軍勢未成,台端自出拒戰”。郗鑒曰:“群逆縱逸,勢不成當,能夠謀屈,難以力競。且含等號令不一,抄盜相尋,吏民懲往年暴掠,皆人自為守。乘逆順之勢,何憂不克!且賊無經略遠圖,惟恃豕突一戰;曠日耐久,必啟義士之心,令智力得展。今以此弱力敵彼強寇,決勝負於一朝,定成敗於呼吸。萬一蹉跌,雖有申胥之徒,義存投袂,何補於既往哉!”帝乃止。
王含欲奔荊州,王應曰:“不如江州。”含曰:“大將軍平素與江州雲何,而欲歸之?”應曰:“此乃以是宜歸也。江州當人強大時,能立同異,此非常人所及,今睹困厄,必有湣惻之心。荊州守文,豈能不測行事邪!”含不從,遂奔荊州。王舒遣軍迎之,沉含父子於江。王彬聞該當來,密具舟以侍之;不至,深覺得恨。錢鳳走至闔廬洲,周光斬之,詣闕自贖。沈充走失道,誤入故將吳儒家。儒誘充內重壁中,因笑謂充曰:“三千戶侯矣!”充曰:“爾以義存我,我家必厚報汝。若以利殺我,我死,汝族滅矣。”儒遂殺之,傳首建康。敦黨悉平。充子勁當坐誅,村夫錢舉匿之,得免;厥後勁竟滅吳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