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31章 (1)

第31章 (1)[第4頁/共5頁]

五年丙寅,公元前一七五年春,仲春,地動。

蒲月,匈奴右賢王入居河南地,侵盜上郡保塞蠻夷,殺略群眾。上幸甘泉。遣丞相灌嬰發車騎八萬五千,詣高奴擊右賢王;發中尉材官屬衛將軍,軍長安。右賢王走出塞。

六年丁卯,公元前一七四年冬,十月,桃、李華。

十仲春,免丞相勃,遣就國。乙亥,以太尉灌嬰為丞相;罷太尉官,屬丞相。

厥先人有盜高廟坐前玉環,得;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按“盜宗廟服禦物者”為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無道,乃盜先帝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以是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且何故加其法乎?”帝乃白太後許之。

從行至霸陵,上謂群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紵絮昔斮陳漆其間,豈可動哉!”擺佈皆曰:“善!”釋之曰:“使此中有可欲者,雖錮南山猶有隙;使此中無可欲者,雖無石槨,又何戚焉!”帝稱善。是歲,釋之為廷尉。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乘輿馬驚。因而使騎捕之,屬廷尉。釋之奏當:“此人犯蹕,當罰金。”上怒曰:“此人親驚吾馬,馬賴和柔,令它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下大眾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當時,上使使誅之則已。今已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壹傾,天下用法皆為之輕重,民安所錯其手足!唯陛下察之。”上很久曰:“廷尉當是也。”

初,大臣之誅諸呂也,朱虛侯功尤大。大臣許儘以趙地王朱虛侯,儘以梁地王東牟侯。及帝立,聞朱虛、東牟之初欲立齊王,故絀其功,及王諸子,乃割齊二郡以王之。興居自以瀆職奪功,頗怏怏;聞帝幸太原,覺得天子且自擊胡,遂出兵反。帝聞之,罷丞相及行兵皆歸長安,以棘浦侯柴武為大將軍,將四將軍、十萬眾擊之;祁侯繒賀為將軍,軍滎陽。秋,七月,上自太原至長安。詔:“濟北吏民,兵未至先自定及以軍城邑降者,皆赦之,複官爵;與王興居去來者,赦之。”八月,濟北王興居兵敗,他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