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5章 (2)[第3頁/共4頁]
雍州所統多僑郡縣,刺史王玄謨上言:“僑郡縣無有境土,新舊龐雜,租課不時,請皆土斷。”秋,七月,辛未,詔並雍州三郡十六縣為一郡。郡縣流民不肯屬籍,訛言玄謨欲反。時柳元景宗強,群從多為雍部二千石,乘聲皆欲討玄謨。玄謨令表裡晏然以解眾惑,馳使啟上,具陳本末。上知其虛,遣主書吳喜安撫之,且報曰:“七十老公,反欲何求!君臣之際,足以相保,聊複為笑,伸卿眉頭耳。”玄謨性嚴,何嘗妄笑,故上以此戲之。
癸卯,魏主如陰山。
乙卯,魏立朱紫馮氏為皇後。後,遼西郡公朗之女也;朗為秦、雍二州刺史,坐事誅,後由是冇入宮。
十仲春,濮陽太守薑龍駒、新平太守楊自倫帥吏民棄郡奔魏。
癸酉,鄱陽哀王停業卒。
仲春,丁巳,魏主立子弘為皇太子,先使其母李朱紫條記所吩咐兄弟,然後依故事賜死。
丁零數千家匿井陘山中為盜,魏選部尚書陸真與州郡合兵討滅之。
冬,十月,甲申,魏主還平城。
魏定州刺史高陽許宗之求取不節,深澤民馬超謗毀宗之,宗之毆殺超,恐其家人告狀,上超詆訕朝政。魏高宗曰:“此必妄也。朕為天下主,何惡於超而有此言!必宗之懼罪誣超。”案驗,公然,斬宗之於都南。
丙午,太傅義恭進位太宰,領司徒。
大明二年戊戌,公元四五八年春,正月,丙午朔,魏設酒禁,釀、酤、飲者皆斬之;休咎之會,聽弛禁,有程日。魏主以士民多因酒致鬥及議國政,故禁之。增置表裡候官,伺察諸曹及州、鎮,或微服混亂於府寺間,以求百官不對,有司窮治,訊掠奪服;百官贓滿二丈者皆斬。又增律七十九章。
壬戌,魏主畋於崞山;戊辰,還平城。魏以漁陽王尉眷為太尉,錄尚書事。
魏主將東巡,冬,十月,詔太宰常英起行宮於遼西黃山。
閏月,戊午,以尚書左仆射劉遵考為丹陽尹。
甲辰,徙司空、南徐州刺史竟陵王誕為南兗州刺史,以太子詹事劉延孫為南徐州刺史。初,高祖遺詔,以京口要地,去建康密邇,自非宗室遠親,不得居之。延孫之先雖與高祖同源,而高祖屬彭城,延孫屬莒縣,向來不序昭穆。上既命延孫鎮京口,仍詔與延孫合族,使諸王皆序長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