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355章 (1)

第355章 (1)[第1頁/共6頁]

秦、益二州刺史恒農李洪之以外戚貴要,為治貪暴,班祿以後,洪之首以贓敗。魏主命鎖赴平城,集百官親臨數之;猶以其大臣,聽在家自裁。自餘守宰坐贓死者四十餘人。受祿者無不踨蹐,賕賂殆絕。然吏民犯它罪者,魏主率寬之,疑罪奏讞多減死徙邊,歲以千計。都下決大辟,歲不過五六人,州鎮亦簡。

柔然犯魏塞,魏任城王澄帥眾拒之,柔然遁去。澄,雲之子也。氐、羌反,詔以澄為都督梁、益、荊三州諸軍事、梁州刺史。澄至州,討叛柔服,氐、羌皆平。

魏馮太後作《皇誥》十八篇,癸未,大饗群臣於太華殿,班《皇誥》。

六月,壬寅朔,中書舍人吳興茹法亮封望蔡男。時中書舍人四人,各住一省,謂之“四戶”,以法亮及臨海呂文顯等為之;既總重權,勢傾朝廷,守宰數遷換去來,四方餉遺,年齡百萬。法亮嘗於眾中語人曰:“何必求外祿!此一戶中,年辦百萬。”蓋約言之也。後因天文有變,王儉極言“文顯等擅權秉公,上天見異,禍由四戶”。上手詔酬答,而不能改也。

秋,七月,癸未,魏遣使拜宕昌王梁彌機兄子彌承為宕昌王。初,彌機死,子彌博立,為吐穀渾所逼,奔仇池。仇池鎮將穆亮以彌機事魏素厚,矜其滅亡;彌博凶悖,所部惡之;彌承為眾所附,表請納之。詔許之。亮帥騎三萬軍於龍鵠,擊走吐穀渾,立彌承而還。亮,崇之曾孫也。

戊寅,魏詔曰:“圖讖之興,出於三季,既非經國之典,徒為妖邪所憑。自今圖讖、秘緯,一皆焚之,留者以大辟論!”又嚴禁諸巫覡及委巷卜筮非典範所載者。

六月,庚戌,魏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將軍,遣給事中吳興丘冠先使河南,並送柔然使。

氐王楊後起卒。丁未,詔以白水太守楊集始為北秦州刺史、武都王。集始,文弘之子也。後起弟後明為白水太守。魏亦以集始為武都王。集始入朝於魏,魏覺得南秦州刺史。

晉氏以來,益州刺史皆以名將為之。十一月,丁亥,帝始以始興王鑒為督益、寧諸軍事、益州刺史,征顯達為中護軍。先是,劫帥韓武方聚黨千餘人斷流為暴,郡縣不能禁。鑒行至上明,武方出降,長史虞悰等鹹請殺之。鑒曰:“殺之失期,且無以懲惡。”乃啟台而宥之,因而巴西蠻夷為寇暴者皆望風降附。鑒時年十四,行至新城,門路籍籍,雲“陳顯達大選士馬,不肯就征。”乃停新城,遣典簽張曇皙往觀情勢。俄而顯達遣使詣鑒,鹹勸鑒執之。鑒曰:“顯達立節本朝,必自無此。”居二日,曇皙還,具言“顯達已遷家出城,日夕望殿下至。”因而乃前。鑒喜文學,器服如素士,蜀人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