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 (1)[第3頁/共6頁]
詔複立國粹;釋奠先師用上公禮。
魏初,民多蔭附;蔭附者皆無官役,而豪強征斂倍於公賦。給事中李安世上言:“歲饑民流,田業多為豪右所占奪;雖桑井難複,宜更均量,使力業相稱。又,所爭之田,宜限年斷,事久難懂,悉歸今主,以絕詐妄。”魏主善之,由是始議均田。冬,十月,丁未,詔遣使者循行州郡,與牧守均給天下之田:諸男夫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畝,婦人二十畝,奴婢依良丁;牛一頭,受田三十畝,限止四牛。所授之田,率倍之;三易之田,再倍之,以供耕耘及還受之盈縮。人年及課則受田,老免及身冇則還田。奴婢、牛隨有無以還受。初受田者,男夫給二十畝,課種桑五十株;桑田皆為世業,身終不還。恒計見口,有盈者無受無還,不敷者受種如法,盈者得賣其盈。諸宰民之官,各隨近給公田有差,更代相付;賣者坐如律。
六月,庚戌,魏進河南王度易侯為車騎將軍,遣給事中吳興丘冠先使河南,並送柔然使。
高麗王璉遣使入貢於魏,亦入貢於齊。時高麗方強,魏置諸國使邸,齊使第一,高麗次之。
永明四年丙寅,公元四八六年春,正月,癸亥朔,魏高祖朝會,始服袞冕。
十仲春,乙卯,魏以侍中淮南王佗為司徒。
乙未,魏員外散騎常侍李彪等來聘。
唐宇之攻陷錢唐,吳郡諸縣令多棄城走。宇之稱帝於錢唐,立太子,置百官;遣其將高道度等攻陷東陽,殺東陽太守蕭崇之。崇之,太祖族弟也。又遣其將孫泓寇山陰,至浦陽江,浹口戍主湯休武擊破之。上髮禁兵數千人,馬數百匹,東擊宇之。台軍至錢唐,宇之眾烏合,畏馬隊,一戰而潰,擒斬宇之,進平諸郡縣。
秋,七月,甲申,立皇子子倫為巴陵王。
世祖武天子上之下
仲春,己亥,魏製皇子皇孫有冊封者,歲祿各有差。
魏舊製:戶調帛二匹,絮二斤,絲一斤,穀二十斛;又入帛一匹二丈,委之州庫,以供調外之費;所調各隨土之所出。丁卯,詔曰:“置官班祿,行之尚矣;自中原喪亂,茲製中絕。朕憲章舊典,始班俸祿。戶增調帛三匹,穀二斛九鬥,覺得官司之祿;增調外帛二匹。祿行以後,贓滿一匹者死。變法改度,宜為更始,其大赦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