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9章 (2)[第1頁/共4頁]
初,魏世祖克統萬及姑臧,獲雅樂器服工人,並存之。厥後累朝無留意者,樂工浸儘,音製多亡。高祖始命有司訪官方曉樂律者,議定雅樂,當時無能知者。然金、石、羽旄之飾,稍絢麗於往時矣。辛亥,詔簡置樂官,使修其職,又射中書監高閭參定。
始興簡王鑒卒。
魏舊製,群臣季冬朝賀,服裦褶行事,謂之小歲;丙戌,詔罷之。
乙卯,魏長孫百年攻洮陽、泥和二戍,克之,俘三千餘人。
丙辰,魏有司上言,求卜祥日。詔曰:“筮日求吉,既乖敬事之誌,又違永慕之心;今直用晦日。”玄月,丁醜夜,帝宿於廟,帥群臣哭已,帝換衣縞冠、革帶、黑屨,侍臣換衣黑介幘、白絹單衣、革帶、烏履,遂哭儘乙夜。戊子晦,帝易祭服,縞冠素紕、白布深衣、麻繩履,侍臣去幘易。既祭,出廟,帝立哭。久之,乃還。
初,魏主召吐穀渾王伏連籌入朝,伏連籌辭疾不至,輒修洮陽、泥和二城,置戍兵焉。仲春,乙亥,魏枹罕鎮將長孫百年請擊二戍,魏主許之。
丁未,魏濟陰王鬱以貪殘賜死。
己卯,魏作明堂,改營太廟。
蒲月,己亥,魏主更定律令於東明觀,親決疑獄;命李衝議定輕重,潤色辭旨,帝執筆書之。李衝忠勤明斷,加以緊密,為帝所委,交誼無間;舊臣貴戚,莫不心折,中外推之。
高麗王璉卒,壽百餘歲。魏主為之製素委貌,布深衣,舉哀於東郊;遣謁者仆射李安上策贈太傅,諡曰康。孫雲嗣立。
初,晉張斐、杜預共注《律》三十卷,自泰始以來用之。《律》文繁複,或一章當中,兩家所處,生殺頓異,臨時考慮,吏得為奸。上留意法律,詔獄官詳正舊注。七年,尚書刪定郎王植集定二注,表奏之。詔公卿、八座參議考正,竟陵王子良總其事;眾議異同不能壹者,製旨平決。是歲,書成。廷尉山陰孔稚珪上表,覺得:“律》文雖定,苟用失其平,則法書徒明於帙裡,冤魂猶結於獄中。竊尋古之名流,多有法學;今之士子,莫肯為業。縱有習者,世議所輕,將恐此書永淪走吏之手矣。今若置《律》助教,依《五經》例,國子生有欲讀者,策試高第,即加擢用,以補表裡之官,庶幾士流有所勸慕。”詔從其請,事竟不可。
初,林邑王範陽邁,世相秉承,夷人範當根純攻奪其國,遣使獻金簟等物。詔以當根純為都督緣海諸軍事、林邑王。
十仲春,壬辰,魏遷社於內城之西。魏以安寧王休為太傅,劉郡王簡為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