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3)[第1頁/共4頁]
五年丙申,公元前一四五年夏,立皇子舜為常山王。
地動。
是歲,濟陰哀王不識薨。
秋,七月,丙午,丞相舍免。
乙巳晦,日有食之。
夏,四月,梁孝王薨。竇太後聞之,哭極哀,不食,曰:“帝果殺吾子!”帝哀懼,不知所為;與長公主計之,乃分梁為五國,儘立孝王男五報酬王:買為梁王,明為濟川王,彭離為濟東王,定為山陽王,不識為濟陰王;女五人皆食湯沐邑。奏之太後,太後乃說,為帝加一餐。孝王未死時,財以钜萬計,及死,藏府餘黃金尚四十餘萬斤。他物稱是。
夏,四月,詔曰:“雕文刻鏤,傷稼穡者也;斑斕纂組,害女工者也。稼穡傷則饑之本,女工害則寒之原也。夫溫飽並至而能亡為非者寡矣。朕親耕,後親桑,以奉宗廟粢盛、祭服,為天下先;不受獻,減太官,省繇賦,欲天下務農蠶,素有積蓄,以備災害。強毋攘弱,眾毋暴寡;老耆以壽終,幼孤得遂長。今歲或不登,民食頗寡,其咎安在?或詐偽為吏,以貨賂為市,漁奪百姓,侵牟萬民。縣丞,長吏也;奸法與盜盜,甚無謂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職;不事官職、耗亂者,丞相以聞,請其罪。書記天下,使明知朕意。”蒲月,詔貲算四得官。
三月,赦天下。
初,上廢栗太子,周亞夫固爭之,不得;上由此疏之。而梁孝王每朝,常與太後言條侯之短。竇太後曰:“皇後兄王信可侯也。”帝讓曰:“始,南皮、章武,先帝不侯,及臣即位乃侯之;信未得封也。”竇太後曰:“人生各以時行耳。自竇長君在時,竟不得侯,身後,其子彭祖顧得侯,吾甚恨之!帝趣侯信也。”帝曰:“請得與丞相議之。上與丞相議。亞夫曰:高天子約:‘非劉氏不得王,非有功不得侯。’今信雖皇後兄,無功,侯之,非約也。帝沉默而止。厥後匈奴王徐廬等六人降,帝欲侯之以勸後。丞相亞夫曰:彼背主降陛下,陛下侯之,則何故責人臣不守節者乎?帝曰:丞相議不成用。乃悉封徐廬等為列侯。亞夫因謝病。玄月,戊戌,亞夫免;以禦史大夫桃侯劉舍為丞相。”
冬,十月,戊午,日有食之。
十仲春終,雷;日如紫;五星逆行守大微;月貫天廷中。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食之。
三月,丁巳,立皇子乘為清河王。
夏,大醫五日,民得酤酒。
三月,雨雪。
四年乙未,公元前一四六年夏,蝗。
春,正月,詔曰:“農,天下之本也。黃金、珠、玉,饑不成食,寒不裁縫,覺得幣用,不識其終始。間歲或不登,意為末者眾,農夫寡也。其令郡國務勸農桑,益種樹,可得衣食品。吏發民若取庸采黃金、珠、玉者,坐贓為盜。二千石聽者,與同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