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2)[第1頁/共4頁]
甲戌,魏薛和破劉龍駒,悉平其黨,表置東夏州。
清河王懌有才學聞望,懲彭城之禍,因侍宴,謂肇曰:“天子兄弟詎有幾人,而翦之幾儘!昔王莽頭禿,藉渭陽之資,遂篡漢室。今君身曲,亦恐終成亂階。”會大旱,肇擅錄囚徒,欲以收眾心。懌言於魏主曰:“昔季氏旅於泰山,孔子疾之。誠以君臣之分,宜防微杜漸,不成瀆也。減膳靈囚,乃陛下之事,今司徒行之,豈人臣之義乎!明君失之於上,奸臣竊之於下,禍亂之基,於此在矣。”帝笑而不該。
是歲,梁之境內有州二十三,郡三百五十,縣千二十二。是後州名浸多,廢置聚散,不成勝記。魏朝亦然。
以臨川王宏為太尉,驃騎將軍王茂為司空、尚書令。
魏徐州刺史盧昶遣郯城戍副張天惠、琅邪戍主傅文驥接踵赴朐山,青、冀二州刺史張稷遣兵拒之,不堪。夏,四月,文驥等據朐山,詔振遠將軍馬仙瑅擊之。魏又遣假安南將軍蕭寶寅、假平東將軍天水趙遐將兵據朐山,受盧昶節度。
魏劉芳等奏:“所造樂器及教文、武二舞、登歌、鼓吹曲等已成,乞如前敕集公卿群儒義定,與舊樂參呈,若臣等所造,形製合古,出拊會節,請於來年元會用之。”詔:“舞可用新,餘且仍舊。”
天監九年庚寅,公元五一零年春,正月,乙亥,以尚書令沈約為左光祿大夫,右光祿大夫王瑩為尚書令。約文學高一時,而貪冒榮利,用事十餘年,政之得失,唯唯罷了。自以久居端揆,有誌台司,論者亦覺得好,而上終不消;乃求外出,又不準。徐勉為之請三司之儀,上不準。
天監十一年壬辰,公元五一二年春,正月,壬辰,詔:“自今逋謫之家及罪應質作,若年有長幼,可停將送。”
夏,四月,魏詔尚書與群司鞫理獄訟,令饑民就穀燕、恒二州及六鎮。
己醜,上幸國子學,親臨講肄。乙未,詔太子以下及貴爵之子年可從師者皆退學。
上親善九族,優借朝士,有犯法者,皆屈法申之。百姓有罪,則案之如法,其緣坐則老幼不免,一人流亡,舉家質作,民既窮窘,奸宄益深。嘗因郊祀,有秣陵白叟遮車駕言曰:“陛下為法,急於百姓,緩於權貴,非悠長之道。誠能反是,天下幸甚。”上因而思有以寬之。
盧昶之在朐山也,禦史中尉遊肇言於魏主曰:“朐山蕞爾,僻在海濱,卑濕難居,於我非急,於賊為利。為利,故必致死而爭之;非急,故不得已而戰。以不得已之眾擊必死之師,恐稽延光陰,所費甚大。假令得朐山,徒致交爭,終難全守,所謂無用之田也。聞賊屢以宿豫求易朐山,若必如此,持此無用之地,複彼舊有之疆,民役時解,其利為大。”魏主將從之,會昶敗,遷肇侍中。肇,明根之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