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2)[第2頁/共4頁]
玄月,戊戌,司空袁昂卒,遺疏不受贈諡,敕諸子勿上行狀及立銘誌。上不準,贈本官,諡穆正公。
三月,魏夏州刺史劉平伏據上郡反,多數督於謹討擒之。
孫冏、盧子雄討李賁,以春瘴方起,請待至秋;廣州刺史新渝侯映不準,武林侯谘又趣之。冏等至合浦,死者什六七,眾潰而歸。映,憺之子也。武林侯谘奏冏及子雄與賊交通,逗留不進,敕於廣州賜死。子雄弟子略、子烈、主帥廣陵杜天合及弟僧明、新安周文育等帥子雄之眾攻廣州,欲殺映、谘,為子雄複冤。西江督護、高要太守吳興陳霸先帥精甲三千救之,大破子略等,殺天合,擒僧明、文育。霸先以僧明、文育勇猛過人,釋之,覺得主帥。詔以霸先為直閣將軍。
歡渡河,據邙山為陳,不進者數日。泰留輜重於瀍曲,夜,登邙山以襲歡。候騎白歡曰:“賊距此四十餘裡,蓐食乾飲而來。”歡曰:“自當渴死!”乃正陣以待之。戊申,拂曉,泰軍與歡軍遇。東魏彭樂以數千騎為右甄,衝魏軍之北垂,所向奔潰,遂馳入魏營。人告彭樂叛,歡甚怒。俄而西北塵起,樂使來得勝,虜魏侍中、開府儀同三司、多數督臨洮王柬、蜀郡王榮宗、江夏王升、钜鹿王闡、譙郡王亮、詹事趙善及督將僚佐四十八人。諸將乘勝擊魏,大破之,斬首三萬餘級。
宕昌王梁企定為其下所殺,弟彌定立。仲春,乙巳,以彌定為河、梁二州刺史、宕昌王。
乙巳,東魏發夫五萬築漳濱堰,三十五日罷。
魏自喪亂以來,農商賦閒,六鎮之民相帥內徙,就食齊、晉,歡因之以成霸業。東西分裂,比年戰役,河南州郡鞠為茂草,公私困竭,民多餓死。歡命諸州濱河及津、梁皆置倉積穀以相轉漕,供軍旅,備饑荒,又於幽、瀛、滄、青四州傍海煮鹽。軍國之費,粗得周贍。至是,東方連歲大稔,穀斛至九錢,山東之民稍復甦息矣。
魏丞相泰帥諸軍以應仲密,以太子少傅李遠為前驅,至洛陽,遣開府儀同三司於謹攻柏穀,拔之;三月,壬申,圍河橋南城。東魏丞相歡將兵十萬至河北,泰退兵瀍上,放火船於上流以燒河橋。斛律金使行台郎中張亮以小艇百餘載長鎖,伺火船將至,以釘釘之,引鎖向岸,橋遂獲全。
歡以仲密之叛由崔暹,將殺之,高澄匿暹,為之固請,歡曰:“我匄其命,須與苦手。”澄乃出暹,而謂大行台都官郎陳元康曰:“卿使崔暹得杖,勿複相見。”元康為之言於歡曰:“大王方以天下付大將軍,大將軍有一崔暹不能免其杖,父子尚爾,況於它人!”歡乃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