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434章 (3)

第434章 (3)[第1頁/共4頁]

壬子,齊主詔以“魏末豪傑糾合鄉部,人緣拜托,各立州郡,離大合小,公私煩費,丁口減於疇日,守令倍於當年,且要荒向化,舊多浮偽,百室之邑,遽立州名,三戶之民,空張郡目,循名督實,事歸焉有。”因而並省三州、一百五十三郡、五百八十九縣、三鎮、二十六戍。

詔征王琳為司空,琳辭不至,留其將潘純陀監郢州,身還長沙。魏人歸其老婆。

魏以王琳為大將軍、長沙郡公。

中猴子護,名位素卑,雖為泰所屬,而群公各圖在朝,莫肯從命。護問計於大司寇於謹,謹曰:“謹早蒙先公非常之知,恩深骨肉,本日之事,必以死爭之。若對眾定策,公必不得讓。”明日,群公集會,謹曰:“昔帝室傾危,非安寧公無複本日。今公一旦違世,嗣子雖幼,中猴子親其兄子,兼受顧托,軍國之事,理須歸之。”辭色抗厲,眾皆悚動。護曰:“此乃家事,護雖庸昧,何敢有辭!”謹素與泰等夷,護常拜之,至是,謹起而言曰:“公若統理軍國,謹等皆有所依。”遂再拜。群公迫於謹,亦再拜,因而眾議始定。護法紀表裡,撫循文武,民氣遂安。

典禦丞李集麵諫,比帝於桀、紂。帝令縛置流中,淹冇久之,複令引出,謂曰:“吾何如桀、紂?”集曰:“向來彌不及矣!”帝又令沉之,引出,更問,如此數四,集對如初。帝大笑曰:“天下有如此癡人,方知龍逄、比乾未是俊物!”遂釋之。頃之,又被引入見,似有所諫,帝令將出要斬。其或斬或赦,莫能測焉。表裡憯憯,各抱恨毒。而素能默識強記,加以嚴斷,群下顫栗,不敢為非。又能委政楊愔,愔總攝機衡,百度修敕,故時人皆言主昏於上,政清於下。愔風表鑒裁,為朝野所重,少曆屯阨,及得誌,有一餐之惠者必重報之,雖先嚐欲殺己者亦不問;典選二十餘年,以獎拔賢才為己任。性複強記,一見皆不忘其姓名,選人魯漫漢自言卑賤獨不見地,愔曰:“卿前在元子思坊,乘短尾牝驢,見我不下,以方黮障麵,我何為不識卿!”漫漢驚服。

十一月,辛醜,豐城侯泰奔齊,齊覺得永州刺史。

十仲春,壬申,以曲江侯勃為太保。

詔分江州四郡置高州。以明威將軍黃法□為刺史,鎮巴山。

庚申,齊主將西巡,百官辭於紫陌,帝使槊騎圍之,曰:“我舉鞭,即殺之。”日晏,帝醉不能起。黃門郎是連子暢曰:“陛下如此,群臣不堪可駭。”帝曰:“大怖邪?若然,勿殺。”遂如晉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