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449章 (3)

第449章 (3)[第3頁/共5頁]

甲寅,周主如蒲州;丙辰,如同州;十一月,甲戌,還長安。

丁未,齊主還鄴。甲寅,以唐邕為錄尚書事。

庚午,齊大赦。

尚書左丞封孝琰,隆之之弟子也,與侍中崔季舒,皆為祖琫所厚。孝琰嘗謂琫曰:“公是衣冠宰相,異於餘人。”近習聞之,大覺得恨。

齊定州刺史南陽王綽,喜為殘虐,嚐出行,見婦人抱兒,奪以飼狗。婦人號哭,綽怒,以兒血塗婦人,縱狗使食之。常雲:“我學文宣伯之為人。”齊主聞之,鎖詣行在,至而宥之。問:“在州何事最樂?”對曰:“多聚蠍於器,置狙此中,觀之極樂。”帝即命夜索蠍一鬥,比曉,得三二升,置浴斛,令人裸臥斛中,號叫宛轉。帝與綽臨觀,喜噱不已。因讓綽曰:“如此樂事,何不早馳驛奏聞!”由是有寵,拜大將軍,朝夕同戲。韓長鸞疾之,是歲,出為齊州刺史。將發,令人誣告其反,奏雲:“此犯國法,不成赦!”帝不忍明誅,使寵胡何猥薩與之手搏,扼而殺之。

會齊主將如晉陽,季舒與張雕議,覺得:“壽陽被圍,雄師出拒之,信使往還,須稟節度。且門路小人,或相驚駭,覺得台端向幷州,畏避南寇。若不啟諫,恐情麵駭動。”遂與從駕文官連名進諫。時貴臣趙彥深、唐邕、段孝言等,意有異同,季舒與爭,未決。長鸞遽言於帝曰:“諸漢官連名總署,聲雲諫幸幷州,實在一定不反,宜加誅戮。”辛醜,齊主悉召已署名者集含章殿,斬季舒、雕、孝琰及散騎常侍劉逖、黃門侍郎裴澤、郭遵於殿庭,家眷皆徙北邊,婦女配奚官,幼男下蠶室,冇入貲產。癸卯,遂如晉陽。

六月,壬辰,周弘正卒。

詔懸王琳首於建康市。故吏梁驃騎倉曹參軍朱瑒致書徐陵求其首,曰:“竊以典午將滅,徐廣為晉家遺老;當塗已謝,馬孚稱魏室忠臣。梁故建寧公琳,當離亂之辰,總方伯之任,天厭梁德,尚思匡繼,徒蘊包胥之誌,終遘萇弘之眚,至使身冇地府,頭行千裡。伏惟聖恩博厚,明詔爰發,赦王經之哭,許田橫之葬。不使壽春城下,唯傳報葛之人;滄洲島上,獨占悲田之客。”陵為之啟上。十仲春,壬辰朔,並熊曇朗等首皆還其支屬。瑒瘞琳於八公山側,義故會葬者數千人。瑒間道奔齊,彆議迎葬,尋有壽陽人茅智勝等五人,密送其柩於鄴。齊贈琳開府儀同三司、錄尚書事,諡曰忠武王,給轀輬車以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