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2)[第2頁/共4頁]
時上禁行惡錢,有二人在市,以惡錢易好者,武候執以聞,上令悉斬之,綽進諫曰:“此人所坐當杖,殺之不法。”上曰:“不關卿事。”綽曰:“陛下不以臣愚闇,置在法司,欲妄殺人,豈得不關臣事!”上曰:“撼大木,不動者當退。”對曰:“臣望感天心,何論動木。”上覆曰:“啜羹者熱則置之,天子之威,欲相挫邪!”綽拜而益前,訶之,不肯退,上遂入。治書侍禦史柳彧覆上奏切諫,上乃止。
吐穀渾大亂,國人殺世伏,立其弟伏允為主,遣使陳廢立之事,並謝專命之罪,且請依俗尚主;上從之。自是朝貢歲至。
何稠之自嶺南還也,甯猛力請隨稠入朝。稠見其疾篤,遣還欽州,與之約曰:“八玄月間,可詣京師相見。”使還,奏狀,上意不懌。冬,十月,猛力病卒。上謂稠曰:“汝前不將猛力來,今竟死矣!”稠曰:“猛力與臣約,假令身故,當遣子入侍。越人道直,其子必來。”猛力臨終,果戒其子長真曰:“我與大使約,不成失期,汝葬我畢,即宜登路。”長真嗣為刺史,如言入朝。上大悅曰:“何稠著信蠻夷,乃至於此!”
大理掌固來曠上言大理官司太寬,帝以曠為奸佞,遣每旦於五操行中拜見。曠又告少卿趙綽濫免徒囚,帝使信臣推驗,初無阿曲,帝怒,命斬之。綽固爭,覺得曠分歧死,帝拂袖入閣。綽矯言,“臣更不睬曠,自有它事,未及奏聞。”帝命引入閣,綽再拜請曰:“臣有極刑三,臣為大理少卿,不能製馭掌固,使曠觸掛天刑,一也。囚分歧死,而臣不能死爭,二也。臣本無它事,而妄言求入,三也。”帝解顏。會獨孤後在坐,命賜綽二金盃酒,並杯賜之。曠因免死,徙廣州。
突利本居北方,既尚主,長孫晟說其帥眾南徙,居度斤舊鎮,錫賚優厚。都藍怒曰:“我,大可汗也,反不如染乾!”因而朝貢遂絕,亟來抄掠邊鄙。突利伺知動靜,輒遣奏聞,由是邊鄙每先有備。
上柱國彭公劉昶與帝有舊,帝甚親之;其子居士,任俠不守法度,數有罪,上以昶故,每原之。居士轉嬌縱,取公卿後輩雄渾者,輒將至家,以車輪括其頸而棒之,殆死能不平者,稱為懦夫,釋而與交。黨與三百人,毆擊路人,多所劫奪,至於公卿妃主,莫敢與校。或告居士謀為不軌,帝怒,斬之,公卿後輩坐居士除名者甚眾。
桂州俚帥李光仕反叛,帝遣上柱國王世積與前桂州總管周法尚討之,法尚發嶺南兵,世積發嶺北兵,俱會尹州。世積所部遇瘴,不能進,頓於衡州,法尚獨討之。光仕敗北,帥勁兵走保白石洞。法尚大獲家口,其黨有來降者,輒以老婆還之。居旬日,降者數千人。光仕眾潰而走,追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