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1)[第1頁/共6頁]
元鼎四年戊辰,公元前一一三年冬,十月,上行幸雍,祠五畤。詔曰:“今上帝,朕親郊,而後土無祀,則禮不答也,其令有司議。”立後土祠於澤中圜丘。上遂自夏陽東幸汾陰。是時,天子始巡郡、國。河東守不料行至,不辦,他殺。十一月,甲子,立後土祠於汾陰脽上,上親望拜,如上帝禮,禮畢,行幸滎陽,還,至洛陽,封周後姬嘉為周子南君。
夏,四月,乙巳,廟立皇子閎為齊王,旦為燕王,胥為廣陵王,初作誥策。
元鼎二年丙寅,公元前一一五年冬,十一月,張湯有罪他殺。
元鼎三年丁卯,公元前一一四年冬,徙函穀關於新安。
夏,四月,雨雹。
大雨雪。
詔徙奸猾吏民於邊。
初,禦史中丞李文,與湯有鄐。湯所厚吏魯謁居陰令人上變告文奸事,事下湯治,論殺之。湯心知謁居為之,上問:“變事蹤跡安起?”湯佯驚曰:“此殆文故交怨之。”謁居病,湯親為之摩足。趙王素怨湯,上書告:“湯大臣,乃與吏摩足,疑與為大奸。”事下廷尉。謁居病死,事連其弟。弟係導官,湯亦治他囚導官,見謁居弟,欲陰為之,而佯不省。謁居弟弗知,怨湯,令人上書,告湯與謁居謀共變告李文。事下減宣,宣嘗與湯有鄐,及得此事,窮竟其事,未奏也。會人有盜發孝文園瘞錢,丞相青翟朝,與湯約俱謝,至前,湯獨不謝。上使禦史案丞相,湯欲致其文“丞相見知”,丞相患之。丞相長史朱買臣、王朝、邊通,皆故九卿、二千石,官吏絕在湯前。湯數行丞相事,知三長史素貴,故陵折,丞史遇之,三長史皆痛恨,欲死之。乃與丞相謀,使吏捕案賈人田信等,曰:“湯且欲奏請,信輒先知之,居物致富,與湯分之。”事辭頗聞,上問湯曰:“吾所為,賈人輒先知之,益居其物,是類有以吾謀告之者。”湯不謝,又佯驚曰:“固宜有。”減宣亦奏謁居等事。天子以湯懷詐麵欺,使趙禹切責湯,湯乃為書謝,因曰:“陷臣者,三長史也。”遂他殺。湯既死,產業直不過五百金。昆弟諸子欲厚葬湯,湯母曰:“湯為天子大臣,被汙惡言而死,何厚葬乎!”載以牛車,有棺無槨。天子聞之,乃儘按誅三長史。十仲春,壬辰,丞相青翟下獄,他殺。
六月,汾陰巫錦得大鼎於魏脽後土營旁,河東太守以聞。天子使驗問,巫得鼎無奸滑,乃以禮祠,迎鼎至甘泉,從上行,薦之宗廟及上帝,藏於甘泉宮,群臣皆上壽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