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3)[第1頁/共4頁]
是歲,上遣使者分道詣江、淮贖生。中書舍人屋子李又上疏諫曰:“江南村夫采捕為業,魚鱉之利,黎元所資。雖雲雨之私有沾於末類;而天生之惠未洽於平人。何則?江湖之饒,生養無窮,府庫之用,支供易殫。費之若少,則所濟何成!用之倘多,則常支有闕。在於拯物,豈若憂人!且鬻生之徒,唯利斯視,錢刀日至,網罟年滋,施之一朝,營之百倍。未若回救贖之錢物,減貧無之徭賦,活國愛人,其福勝彼。”
頃之,楚客又令袁守一奏言:“則天昔在三陽宮不豫,狄仁傑奏請陛下監國,元忠密奏覺得不成,此則元忠懷逆日久,請加嚴誅!”上謂楊再思等曰:“以朕思之,人臣事主,必在一心;豈有主上小疾,遽請太子知事!此乃仁傑欲樹私恩,未見元忠有失。守一欲借前事以陷元忠,其可乎!”楚客乃止。
以楊思勖為銀青光祿大夫,行內常侍。癸卯,赦天下。
寺人左監門大將軍薛思簡等有龐於安樂公主,縱暴犯警,傳弓奏請誅之,禦史大夫竇從一懼,固止之。時寺人用事,從一為雍州刺史及禦史大夫,誤見訟者不必,必曲加承接。
右補闕浚儀吳兢聞祖雍之謀,上疏,覺得:自文明以來,國之祚胤,不斷如線,陛下龍興,恩及九族,求之瘴海,升之闕庭。況相王同氣嫡親,六合無貳,而賊臣日夜連謀,乃欲陷之極法;禍亂之根,將由此始。夫任以權則雖疏必重,奪其勢則雖親必輕。自古委信異姓,猜忌骨肉,以覆國亡家者,多少人矣!況國度枝葉無幾,陛下登極未久,而一子以弄兵受誅,一子以愆違遠竄,惟餘一弟朝夕擺佈,尺布鬥粟之譏,不成不慎,《青蠅》之詩,良可畏也!
庚子,赦天下,改元。
壬戌,改左、右羽林千騎為萬騎。
冬,十月,丁醜,命左屯衛將軍張仁願充朔方道大總管,以擊突厥。比至,虜已退,追擊,大破之。
以楊再思為中書令,韋巨源、紀處訥併爲侍中。
夏,四月,辛巳,以上所養雍王守禮女金城公主妻吐蕃讚普。
東宮僚屬無敢近太子屍者,唯永和縣丞寧嘉勖解衣裹太子首號哭,貶興平丞。
庚寅,敕改諸州複興寺、觀為龍興,自今奏事不得言複興。右補闕權若訥上疏,覺得:“天、地、日、月等字皆則天能事,賊臣敬暉等輕紊前規;今削之無益於淳化,存之有光於孝理。又,神龍元年製書,一事以上,並依貞觀故事,豈可近舍母範,遠尊祖德!”疏奏,手製褒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