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590章 (3)

第590章 (3)[第2頁/共4頁]

初,房琯為相,惡賀蘭進明,覺得河南節度使,以許叔冀為進明都知兵馬使,俱兼禦史大夫。叔冀自恃麾下精銳,且官與進明等,不受其節製。故進明不敢分兵,非惟疾巡、遠功名,亦懼為叔冀所襲也。

司空郭子儀詣闕請自貶;甲子,以子儀為左仆射。

秋,七月,河南節度使駕蘭進明克高密、琅邪、殺賊二萬餘人。

尹子奇益兵圍睢陽益急,張巡於城中夜鳴鼓嚴隊,若將反擊者;賊聞之,達旦儆備。既明,巡乃寢兵絕鼓。賊以飛樓瞰城中,無所見,遂解甲歇息。巡與將軍南霽雲、郎將雷萬春等十餘將各將五十騎開門凸起,直衝賊營,至子奇麾下,營中大亂,斬賊將五十餘人,殺士卒五千餘人。巡欲射子奇而不識,乃剡蒿為矢,中者喜,謂巡矢儘,走白子奇,乃得其狀,使霽雲射之,喪其左目,幾獲之。子奇乃收軍退還。

以張鎬兼河南節度、采訪等使,代賀蘭進明。

霽雲察進明終無出師意,遂去。至寧陵,與城使廉坦同將步騎三千人,閏月,戊申夜,冒圍,且戰且行,至城下,大戰,壞賊營,死傷以外,僅得千人入城。城中將吏知無救,皆慟哭,賊知援絕,圍之益急。

六月,癸未,田乾真圍安邑。會陝郡賊將楊務欽暗害返國,河東太守馬承光以兵應之,務欽殺城中諸將分歧己者,翻城來降。乾真解安邑,遁去。

將軍王去榮以私怨殺本縣令,當死。上以其善用炮,壬辰,敕免死,以白衣於陝郡效力。中書舍人賈至不即行下,上表,覺得:“去榮無狀,殺本縣之君。《易》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若縱去榮,可謂生漸矣。議者謂陝郡初複,非其人不成守。但是它無去榮者,何故亦能死守乎?陛下若以炮石一能即免決死,今諸軍技藝絕倫者,其徒實繁。必恃其能,地點犯上,複何故止之!若止捨去榮而誅其餘者,則是法律不一而誘人觸罪也。今惜一去榮之材而不殺,必殺十如去榮之材者,不亦其傷益多乎!夫去榮,逆亂之人也,焉有逆於此而順於彼,亂於富平而治於陝郡,悖於縣君而不悖於大君歟!伏惟明主全其遠者、大者,則禍亂不日而定矣。”高低其事,令百官議之。太子太師韋見素等議,覺得:“法者六合大典,帝王猶不敢擅殺,而小人得擅殺,是臣下之權過於人主也。去榮既殺人不死,則軍中凡有技術者,亦自謂無憂,地點暴橫。為郡縣者,不亦難乎!陛下為天下主,愛無親疏,得一去榮而失萬姓,何利之有!於律,殺本縣令,列於十惡。而陛下寬之,國法不可,人倫道屈,臣等奉詔,不知所從。夫國以法理,軍以法勝;有恩無威,慈母不能使其子,陛下厚養兵士而每戰少利,難道冇法邪!今陝郡雖要,不急於法也。有法例海內無憂不克,況陝郡乎!冇法例陝郡亦不成守,得之何益!而去榮末技,陝郡不以之存亡;國法有無,國度乃為之輕重。此臣等以是戔戔願陛下守貞觀之法。”上竟舍之。至,曾之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