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體中文小說 - 都市娛樂 - 資治通鑒 - 第658章 (2)

第658章 (2)[第1頁/共5頁]

李絳好直言,李逢吉惡之。故事,仆射上日,宰相送之,百官立班,中丞各位於廷,尚書以下每月當牙。元和中,伊慎為仆射,太常博士韋謙上言舊儀太重,削去之。禦史中丞王播恃逢吉之勢,與絳相遇於塗,不之避。絳引故事上言:“仆射,國初為正宰相,禮數至重。倘人才忝位,自宜彆授賢能。若朝命守官,豈得有虧法製。乞下百官詳定。”議者多從絳議。上聽行舊儀。甲子,以絳有足疾,除太子少師、分司。

上既複係崔發於獄,給事中李渤上言:“縣令不該曳中人,中人不該毆禦囚,其罪一也。然縣令所犯在赦前,中人所犯在赦後。中人殘暴,一至於此。若不早正刑書,臣恐四夷藩鎮聞之,則慢易之心生矣。”諫議大夫張仲方上言,略曰:“鴻恩將佈於天下而不可禦前,霈澤遍被於蟲豸而獨遺崔發。”自餘諫官論奏甚眾,上皆不聽。戊子,李逢吉等安閒言於上曰:“崔發輒曳中人,誠大不敬,然其母,故相韋貫之之姊也,年垂八十,自發下獄,積憂成疾。陛下方以孝理天下,此所宜矜念。”上乃湣然曰:“此諫官但言發冤,何嘗言其不敬,亦不言有老母。如卿所言,朕何為不赦之!”即射中使釋其罪,送歸家,仍慰勞其母。母對中使杖發四十。

六月,甲子,上禦三殿,令擺佈軍、教坊、內園為擊球、手搏、雜戲。戲酣,有斷臂、碎首者,夜漏數刻乃罷。

寶曆元年乙巳,公元八二五年春,正月,辛亥,上祀南郊。還,禦丹鳳樓,赦天下,改元。先是鄠令崔發聞外喧嘩,問之,曰:“五坊人毆百姓。”發怒,命擒以入,曳之於庭。時已昏黑,很久,詰之,乃中使也。上怒,收發,係禦史台。是日,發與諸囚立金雞下,忽有品官數十人執梃亂捶發,破麵折齒,絕氣乃去。數刻而蘇,複有繼來求擊之者,台吏以席蔽之,僅免。上命複係發於台獄而釋諸囚。

壬申,以中書侍郎、同平章事李程同平章事、充河東節度使。

昭義節度使劉悟方去鄆州也,以鄆兵二千自隨為親兵。八月,庚戌,悟暴疾薨,子將作監主簿從諫匿其喪,與大將劉武德及親兵謀,以悟遺表求知留後。司馬賈直言入責從諫曰:“爾父提十二州地歸朝廷,其功非細,隻以張汶之故,自謂不潔淋頭,竟至羞死。爾孺子,何敢如此!父死不哭,何故為人!”從諫恐悚不能對,乃發喪。

中旨複以王播兼鹽鐵轉運使,諫官屢爭之,上皆不納。